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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篱体系的洋务化运作——李鸿章的朝鲜属邦论与立约权道策

东亚的未来政治:茶叙中的青年们拥抱九州

分类
EAI 闲聊室考察记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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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智惠 · 首尔大学

1. 李鸿章的朝鲜属邦论与立约权道策

19世纪末,朝鲜在进入“万国公法”秩序的过程中,其作为藩属国(属邦)的地位问题被提了出来。正式提出这一问题的是日本,而日本之所以能够提出这个问题,其依据在于朝鲜与各国签订了通商条约。既然朝鲜不是以清朝为法律代理人,而是自行成为条约缔结的主体,那么,朝鲜的国际法地位就有了可以争辩其并非清朝“属国”的依据。面对日本的挑衅,清朝始终一贯且强硬地坚持朝鲜是清朝属邦的立场。1894年,为镇压东学农民运动,清朝向朝鲜派兵,日本随即增派了相当数量的军队,并以朝鲜是否为清朝属邦为由拒绝撤兵。即便在日军包围汉城,威胁称“若承认属邦,则不能保证和平”[1]的情况下,李鸿章仍指示“(日本)逼迫朝鲜不承认中国属邦,断不可依”。[2]围绕朝鲜是否为清朝属邦,清朝与日本的对立一直持续到清朝在甲午战争中败给日本,不得不承认朝鲜独立国地位为止。[3]

然而,有趣的是,说服并指导朝鲜与各国通商的也是李鸿章,而决定让朝鲜直接作为通商主体的,也是李鸿章。光绪二十年(1894年)5月26日:袁世凯急电禀报:“日增兵三千余,登陆千人已到汉城。大鸟(日军指挥官)质问朝鲜是否为中国保护之属邦,限期答复,若承认属邦,则不能保证和平。” G20-05-165 [《李鸿章全集》,第225页]。

光绪二十年(1894年)5月26日:臣(李鸿章)复电:“电报两日不通,忽接急电,日增兵不确。逼迫朝鲜不承认中国属邦,断不可依。俄国与日本商议,现正紧迫,大略忍耐,必有变通办法。恳切拜托朝鲜。” G20-05-166 [《李鸿章全集》,第226页]

终结清日战争的1895年《马关条约》第一条规定了朝鲜独立国的地位:“清国承认朝鲜国为完全自主独立之国。故凡有损于自主独立之朝鲜国对于清国之贡献、朝贡等,将来完全废止。”(梁启超,2013,第207页)。

330 也就是说,李鸿章在坚持朝鲜是清朝属邦的同时,却又促成了朝鲜成为与各国通商的主体,这在当时的人们看来似乎是矛盾的举动。1901年,梁启超在撰写李鸿章的平传时,批评道:

按照原则,朝鲜是中国的属国,

朝鲜的外交理应由中国主管。这也是

国际法规定的事实(梁启超,2013,

第160页)。

起初,他不懂国际法,错误地劝说朝鲜

与各国签订条约。这是

他的第一个责任。一旦条约签订,

就应该默许朝鲜的自主独立,但他却派兵干涉

朝鲜内政。这是他的第二个

责任(梁启超,2013,第183页)。331 8. 藩篱体系的洋务化运作_甲午战争纪念馆 在此,梁启超是依据国际法上的“属国”概念来理解朝鲜与清朝的关系的。在他看来,如果根据国际法判断朝鲜与清朝传统上建立的关系,那么朝鲜显然是清朝的“属国”。然而,李鸿章却因未能正确理解此国际法,一方面指导朝鲜与各国签订条约,使其成为“独立国”;另一方面又干涉朝鲜内政,将其视为“属国”,这种矛盾的举动最终成为了甲午战争的导火索。总之,梁启超将李鸿章在坚持朝鲜属邦论的同时又指导朝鲜与各国通商的原因归结于李鸿章对国际法的无知。

照片照片

左:李鸿章,右:梁启超

332 然而,考虑到李鸿章在19世纪后半叶处理朝鲜问题时,充分且有意识地区分了“属邦”和“属国”,梁启超的理解值得商榷。李鸿章在向朝鲜通商的国家告知朝鲜与清朝的传统关系时,仅强调了朝鲜是清朝的“属邦”,并未主张朝鲜是清朝的“属国”。此外,从1880年代开始讨论《朝美修好通商条约》起,直到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李鸿章在正式文件中仅称朝鲜为“属邦”或“属土”,从未直接使用“属国”一词。事实上,清朝在朝鲜君主与他国缔结条约时,会单独照会对方政府或议会告知,这并非因为朝鲜是中国的“属国”,而是因为是“属邦”。[4]

明确朝鲜是清朝属邦,是在李鸿章代表朝鲜与美国全权大臣申述德起草条约草案的过程中,主要调整的对象。李鸿章希望在条约第一条加入“朝鲜虽为中国属邦,但内政与外交问题,历来均可自主(《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3》,第234页)”的内容,但申述德对此强烈反对,作为折衷,该内容未被纳入条约,而是由朝鲜国王单独向美国总统发送了照会。当时朝鲜国向美国发送的照会内容如下:“谨按,朝鲜本属中国属邦,然内治外交,向来皆由大朝鲜国君自主。今大朝鲜国与大美国彼此立约,均应平等相待。大朝鲜国君谨声明,条约各款,必依自主公例,切实遵行。大朝鲜国虽为中国属邦,但其职分内应行之事,皆与大美国毫无关联。(《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4》,第74-75页)”

考虑到当时清朝朝廷中充斥着将朝鲜变为清朝“属国”的主张,将朝鲜称为“属邦”而非“属国”,是李鸿章有意识的选择。当时驻日公使何如璋曾“建议废黜朝鲜国王,设立郡县”,翰林院侍读张佩纶则“上奏征服朝鲜,派遣朝鲜通商大臣管理外交(柳巴达,2016,第184页)”。在何如璋呈给总理衙门的《主持朝鲜外交论》中,也能确认将朝鲜明确变为清朝“属国”是清朝可取的最佳对策的论调。

朝鲜危则中国之势亦日

蹙。故论中国今日之势,

如蒙古、西藏之例,于朝鲜

设驻劄弁事大臣,凡国内政事及与外国之

约,皆由中国主之,使外国人不敢窥伺,此上策也。(《国译

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3》,第99页)

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4》,第74-75页)。

虽然被称为属国,但其职责范围内应尽的所有事项均与大美国毫无关联(《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4》,第74-75页)。”

334 在清朝如何管理朝鲜外交方面,何如璋明确提出派遣官员直接管理朝鲜是上策。在他看来,李鸿章通过秘密写信给朝鲜大臣,以非正式方式指导朝鲜外交,是在无法实施上策的情况下可以追求的中策。

然而,李鸿章明确且一贯地反对将朝鲜变为清朝“属国”的立场,并坚持其劝诱朝鲜与他国缔结条约并积极指导其过程,但不代理条约缔结的方针。他在多份文件中提出了反对朝鲜属国论的几个理由,其中一个理由是,将朝鲜变为“属国”会给清朝带来相当大的成本。例如,在反对张佩纶的建议时,李鸿章曾表示担忧,如果派遣官员代理朝鲜外交,“以后各国与朝鲜交涉事件,必尽归中国一身负责,恐朝廷及总理衙门不能胜其烦扰(《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4》,第285页)”。此外,他还指出清朝缺乏实际干预朝鲜内政的能力,担心一旦内政干预失败,连朝鲜作为清朝“属邦”的传统[5]

“只是朝鲜国内政治,中国向来未曾干预。一旦暗中控制其权力,但因风土不同,人才凋零,各项措施的成败未必尽如我意。倘若朝鲜表面顺从,背后阳奉阴违,或受人煽动而生疏,朝廷将如何处理?这是将来可能遇到的困难。我反复思量,不敢草率决定此法,理应指示军机大臣与总理衙门共同商议后,再奏报。”(《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4》,第286页)。

6 我在解读同一史料时,柳巴达认为李鸿章主张派遣大臣主管朝鲜通商并干预朝鲜政府内政,可以使朝鲜“与泰西属国之例相符”,并解释说“这样朝鲜就成为国际法上的清朝属国,其国际法地位为半属地”。(柳巴达,2019,第181页)。然而,“与泰西属国之例相符”的翻译,比翻译成“可以使朝鲜与泰西属国相符”更忠实于原文,如东北亚历史财团的翻译“也符合西方属国的先例”。此外,虽然柳巴达没有引用,但考虑到紧随其后的句子就是脚注5中的句子,在这一段落中将此句的意义解读为李鸿章主张通过“派遣大臣主管朝鲜通商并干预朝鲜政府内政”来使朝鲜成为清朝属国,是不正确的。考虑到上下文,李鸿章认为“派遣大臣主管朝鲜通商并干预朝鲜政府内政”符合西方属国的先例且其意图是好的,但担心最终会导致清朝干预内政失败,因此反对。也就是说,与柳巴达认为李鸿章在此文书中主张“可以使朝鲜与属国相符”的解释不同,李鸿章在此

336 在斡旋朝鲜与各国缔结通商条约的过程中,李鸿章没有选择像对待“属国”那样直接代理朝鲜的内政和外交,而是试图遵循对待“属邦”的先例,通过间接劝诱和指导,让朝鲜实现自主。与清朝当时试图通过积极直辖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将其确立为清朝明确的“属国”的尝试相比,这种做法的差异更加明显。事实上,在1870年代关于国防预算的去向问题上,与李鸿章对立的左宗棠在收复新疆并确立清朝对其直接统治方面做出了贡献。“如蒙古、西藏之例,于朝鲜设驻劄弁事大臣,凡国内政事及与外国之约,皆由中国主之”的何如璋的论调,正是考虑到清朝对西北地区的攻势政策而言的。

另一方面,关于李鸿章并非试图将朝鲜变为“属国”而是想将其保留为“属邦”这一点,茂木敏夫(1987)也曾指出。据他所说,李鸿章在处理朝鲜对西方国家开国问题时,始终试图在“传统框架”内对待朝鲜。他认为,这种尊重传统属邦自主的原则,比何如璋提出的殖民地式统治,是一种更为低效的方式,但如果想要掌握朝鲜的外交权并进行殖民地式统治,就必须承担朝鲜与外国之间的一切问题,而当时的清朝却没有这样的“力量”。结合前面李鸿章反驳张佩纶主张的逻辑,茂木敏夫对19世纪后半叶清朝立场的理解,与当时李鸿章的判断是相符的。

337 8. 藩篱体系的洋务化运作_甲午战争纪念馆 低效的方式,但如果想要掌握朝鲜的外交权并进行殖民地式统治,就必须承担朝鲜与外国之间的一切问题,而当时的清朝却没有这样的“力量”。结合前面李鸿章反驳张佩纶主张的逻辑,茂木敏夫对19世纪后半叶清朝立场的理解,与当时李鸿章的判断是相符的。

由此可见,李鸿章在促成朝鲜成为各国条约缔结主体,同时又力图确保朝鲜是清朝“属邦”的做法,并非如梁启超所理解的那样是他不懂国际法而造成的矛盾,而是他深知这一点并有意为之的矛盾。与断言朝鲜对清朝的传统地位属于国际法上的“属国”的梁启超不同,李鸿章则细致地认识到传统“属邦”地位与国际法上“属国”地位的相似点和差异点,并加以利用。李鸿章一方面说服清朝朝廷,另一方面也极力说服朝鲜,使其认识到这种看似矛盾的行为所带来的好处。例如,他在与金允植直接会面时,积极地讲述了朝鲜通过与各国签订条约,利用万国公法的保护和各国势力均衡,同时又作为清朝属邦继续获得清朝的保护,这对朝鲜是有利的(《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3》,第267-276页)。在金允植提出的“在维持与清朝的自主属邦关系的同时,根据万国公法与西方各国签订条约”的“两得体系论”[4]

背景中,就存在着李鸿章同时推进朝鲜立约权道策和朝鲜属邦论这种“故意的矛盾”。

那么,李鸿章当时是基于怎样的考量和判断,才会有意地推进这两种看似矛盾的举动——朝鲜立约权道策和朝鲜属邦论呢?本文试图通过一个视角来理解李鸿章的“故意的矛盾”,即他将朝鲜视为中国的“围墙”,即“藩篱(藩篱)”。他在1880-90年代对朝鲜的一系列决定,如果结合他试图通过守护清朝东部边境来巩固清朝传统安全体系“藩篱体系”的苦心和努力,就可以得到更一致的理解。特别是李鸿章指导朝鲜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一事,可以重新审视其作为运营“藩篱体系”的新方式的意义,我将其称为“藩篱体系的洋务化运作”,并试图探讨其具体形态。希望本文能在此基础上,有说服力地重构一个能够一致理解朝鲜属邦论和立约权道策这两种看似相互矛盾的李鸿章举动的脉络。

2. 藩篱体系与大陆型帝国的安全范式

339 8. 藩篱体系的洋务化运作_甲午战争纪念馆

李鸿章:但朝鲜若能与他国接触并

交涉,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

皆可获得藩篱的保护。

[1880年11月22日]

(《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3》,第111-112页)

何如璋:今年(第二次修信使来日)

的朝鲜人,对日本感到惊讶和钦佩,颇有

(在中国和日本)两边都想依靠的意见。

中国理应急派使臣

前往朝鲜,处理朝鲜的条约缔结等事务。

另外,务必在釜山、元山镇

等地寻找一处港口作为停泊军舰之地。

如果我们认为如此,那么就可以平息其他国家的狡猾阴谋。

因此,这可以成为在东方设置藩篱的最重要

措施。[1882年某月某日](《国译

清界中日韩关系史料 4》,306页)

李鸿章和黎庶昌认为清朝应指导朝鲜与各国通商的理由,在于需要在中国东方设置并保护“藩篱”。两人都认为朝鲜是清朝东方的“藩篱”,保护这一藩篱就是保护清朝。这种认识在李鸿章致李裕元(Yi Yu-won)的信中也得到了证实。李鸿章在信中对李裕元说:“中国与贵国如同家人,我国的

340 东三省如屏风般地保护着……贵国的忧虑就是中国的忧虑。”7。根据他们的认识,巩固东部藩篱对清朝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清朝之所以要保护朝鲜,正是因为这有助于巩固东部藩篱。朝鲜的安危是在清朝安全这一背景下被视为重要的。而清朝指导朝鲜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正是作为巩固东部藩篱的具体方法之一被提及。黎庶昌将指导朝鲜外交事务与派遣军舰保护朝鲜这一藩篱的政策并列。李鸿章也展望,如果朝鲜能在清朝的指导下与他国进行外交,就能获得巩固清朝东部藩篱的利益。

像这样通过巩固藩篱来构建清朝安全这一理解,并非李鸿章或黎庶昌等少数高官的特殊意见,而是清朝政治精英普遍共识。例如,1881年,在讨论清朝保护越南的必要性时,刘长佑曾如此阐述藩篱的安全重要性:“边省者,中国之门户也;外藩者,中国之藩篱也。藩篱既坏,门户则危;门户既危,堂室则动矣。”8 此外,清朝将周边小国视为“藩篱”并非仅限于朝鲜。清朝也将越南视为清朝的“藩篱”,在越南的安危受到法国威胁时,曾试图派兵保护越南。如果说清朝保护朝鲜的必要性是在防备东部藩篱的背景下讨论的,那么为了阻止越南东京地区被法国占领而派兵保护越南的必要性,则是在防备南部藩篱的背景下讨论的。9

341 8.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讲和纪念馆 危险,则堂室必将动摇。”8 此外,清朝将周边小国视为“藩篱”并非仅限于朝鲜。清朝也将越南视为清朝的“藩篱”,在越南的安危受到法国威胁时,曾试图派兵保护越南。如果说清朝保护朝鲜的必要性是在防备东部藩篱的背景下讨论的,那么为了阻止越南东京地区被法国占领而派兵保护越南的必要性,则是在防备南部藩篱的背景下讨论的。9

像这样,清朝为了防备周边的藩篱,曾向相关小国派遣军队或斡旋外交。清朝主动提出“保护”朝鲜和越南等小国,其主要原因正是源于清朝的安全考量。那么,清朝未能防备藩篱,具体给清朝带来了何种安全威胁呢?一个线索可以从越南和朝鲜的地理位置上找到。1882年,张树声曾指出越南作为中国缓冲地带的地理形势:“越南,通称各省与云南、两广地区相毗连,8 《清史稿》卷527《属国》《越南》;洪性化(2019,476页)转引。

9 张树声:越南国力甚弱,若法国意在吞并(越南),此国甚难自保。论藩属之义,中国应即派兵援救,……[1882年3月](《清光绪实录》卷144《光绪8年3月辛亥》;洪性化(2019,480页)转引)

342 因此,如果法国占领东京地区(‘北圻’),边境藩篱将全部拆除,后患无穷。”10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从清朝的立场来看,重要的并非越南整个国家的安危,而是与中国接壤的越南北部东京地区的安危。与清朝国境接壤地区的领土被清朝的潜在敌国占领或置于其间接管辖之下,被清朝视为安全威胁。

海章:现在俄国海军提督列索夫斯基

率领十余艘军舰停泊在珲春附近,

天气寒冷,结冰后必定南下。

万一不幸侵犯朝鲜并占领,

施加危害,朝鲜必定会割地

以自保。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后患将更

严重。即使侥幸没有发生此事,

俄国也会借助朝鲜人民的力量开垦西伯利亚,

并运走朝鲜的粮食,这些

意图并非一日之计。……凡

亚洲各国,久已衰弱。10 《清光绪实录》卷144《光绪8年3月辛亥》;洪性化(2019,480页)转引。

343 8.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讲和纪念馆

343 8. 藩篱体制的洋务化运作_日清战争纪念馆

越南已与法国分割土地,缅甸又

受英国控制。幸而朝鲜勉强

保全领土,但固守旧习,执迷不悟,屡次劝谏也不改。

不悟,屡次劝谏也不改。

[1880年10月16日](《国译

清界中日韩关系史料 3》,101页)

海章的论述更清晰地表明,清朝所说的“藩篱”具体指的并非清朝的属国朝鲜、越南等政治体,而是与清朝的外部边界相接的“领土”。

1880年代以来,清朝对朝鲜“领土”表现出比以往更积极的关注,这被理解为清朝从传统帝国向近代帝国转变的体现,以及其将自主属邦朝鲜变为从属属国的意图。然而,如上文史料所示,清朝之所以关注周边小国的领土,正是因为这些领土一旦落入他国直接管辖之下,清朝的“藩篱”就会消失。清朝之所以要阻止小国的领土落入他国管辖,并非出于将其变为清朝一部分的野心,而是作为维持其“藩篱”地位的安全措施。

344 清朝对属邦领土的这种认识,在李鸿章对越南的态度中也能得到证实。在甲午战争爆发前夕的1883年,李鸿章试图通过与法国签订条约来处理越南问题,在此过程中,他对法国使臣特里科(Tricou)说:越南的“所有土地均为中国属土,但历来无意从中获利……今天商议的是中国保护越南的边界。境内土地仍归越南所有。只是(越南境内)若有土匪作乱,中国可以派兵剿灭。”11 从这个角度看,朝贡封建体制下属邦的自主性,与其说是帝国“允许”的,不如说是帝国安全所必需的。属邦若无力平息领土内的混乱或被他国侵占领土,对于将该领土视为自己“藩篱”的帝国而言,既是安全体系拉响警报的状况,也是必须增加安全成本来解决的问题。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朝鲜或越南等属邦的安危之所以重要,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属邦是能够直接守护和管理该“领土”的主体。如果属邦为了自保而将清朝的“藩篱”领土让给他国(“朝鲜必定会割地以自保”、“越南已与法国分割土地”),或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对领土的管辖权(“俄国也会借助朝鲜人民的力量开垦西伯利亚,并运走朝鲜的粮食”、“缅甸受英国控制”),那么属邦的保全或安危本身就不再是清朝保护的对象了。在这种情况下,清朝为了保护自己的“藩篱”领土,有时会坐视属国的灭亡,有时甚至会主导其灭亡。实际上,在明朝运营朝贡封建体制时,在壬辰倭乱期间,为了保护作为自己“藩篱”的领土,曾派兵援助朝鲜,但战局不利时,对割让朝鲜以南土地给日本则表现出相当的妥协态度。对此,当时柳成龙等朝鲜政治精英大多认识到这场战争是“藩篱之战”,即明朝的目标并非朝鲜政治体的存续,而是将朝鲜北部地区作为明朝的“藩篱”(宋复,2014)。

345 8.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讲和纪念馆 领土让给别国(“朝鲜必定会割地以自保”、“越南已与法国分割土地”)或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对领土的管辖权(“俄国也会借助朝鲜人民的力量开垦西伯利亚,并运走朝鲜的粮食”、“缅甸受英国控制”),那么属邦的保全或安危本身就不再是清朝保护的对象了。在这种情况下,清朝为了保护自己的“藩篱”领土,有时会坐视属国的灭亡,有时甚至会主导其灭亡。实际上,在明朝运营朝贡封建体制时,在壬辰倭乱期间,为了保护作为自己“藩篱”的领土,曾派兵援助朝鲜,但战局不利时,对割让朝鲜以南土地给日本则表现出相当的妥协态度。对此,当时柳成龙等朝鲜政治精英大多认识到这场战争是“藩篱之战”,即明朝的目标并非朝鲜政治体的存续,而是将朝鲜北部地区作为明朝的“藩篱”(宋复,2014)。

再者,值得注意的是,清朝作为“藩篱”的“领土”仅限于与中国大陆相连的地区。例如,琉球虽然与朝鲜、越南一样,享有“清朝属邦”的名称,但在日本吞并琉球时,清朝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决定放弃琉球。琉球虽然长期是清朝的朝贡国,但并非清朝在安全方面需要修缮和守护的“藩篱”。实际上,在发生日本吞并琉球的事件

346 时,黎庶昌曾说:“其实琉球的存亡,与中国的得失关系不大。不过是减少了中国的体面而已(《国译清界中日韩关系史料 4》,306页)。”黎庶昌的意见是否代表当时清朝政治精英的多数意见,尚需进一步考证,但至少黎庶昌的这番话,与当时朝鲜方面虽然有主张直接统治朝鲜,但并未提出直接放弃朝鲜的情况形成了对比。

由此可见,清朝对琉球宗主权的主张,可以理解为并未受到太多安全考量的、象征层面的举动。正因如此,清朝虽然将琉球被日本掌控视为威胁,但并未像对待越南或朝鲜那样投入大量资源来解决此事。12 从这个意义上说,福间进(2019)以琉球对清朝宗主权的不完全性为依据,批评清朝朝贡-封建体系的虚伪性,是需要重新审视的。他以琉球长期与中国和日本同时保持朝贡-封建关系,且清朝明知此事却未采取措施为依据,主张中国中心朝贡-封建秩序的虚伪性。然而,考虑到清朝作为大陆型帝国的“藩篱”安全体系,与清朝陆地不相连的琉球,在该安全体系中原本就未被视为具有很高的安全重要性。尽管中国周边的属国共享“朝贡国”之名,但根据这些属国是否与中国陆地相连并被视为中国“藩篱”,中国与这些属国之间的关系就有所不同。

347 8.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讲和纪念馆 的立场来看,是在安全危机加剧的情况下可以舍弃的牌。由此可见,清朝能够做出放弃对琉球管辖权的决定,可以推断清朝在想象自身时,认为政治体的外延只能通过陆地延伸。这与英国等海洋帝国想象自身外延可以通过海洋延伸的情况不同。由此可以认为,清朝试图运营的藩篱体制,终究是大陆型帝国——即仅通过陆地扩张自身的帝国——的安全范式。而李鸿章主导的清朝指导朝鲜与各国通商一事,也需要在此清朝试图巩固东部藩篱的背景下加以理解。

348

照片

清朝行政区划图

现在,将以这种“藩篱”的防卫安全考量为背景,通过史料重新审视李鸿章的朝鲜属邦论和《议约权宜策》。

李鸿章:朝鲜此前与日本签订条约时,

中国仅在旁婉言劝导,从未派遣官员前往。条约文中 349 8.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讲和纪念馆

也无“奉中国政府之命”的字样。

现在朝鲜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如果“必须

奉中国政府之命”,朝鲜将

欣然接受,但西方国家未必欣然接受。……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欣然接受,但西方国家未必欣然接受。……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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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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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海章担心朝鲜自行与他国签订条约,他国承认其自主后,中国属邦的名分将不复存在,这并非没有道理。然而,如果朝鲜能够与他国接触并进行外交,巩固自身藩篱,那么天津、吉林、山东、直隶都将获得藩篱保护的利益。朝鲜对我国的恭顺礼节表明,因与西方国家签订条约而改变态度并非易事。……

中国整顿内政,驱逐外患,训练军队,防御海疆,日强一日,朝鲜虽弱,亦不敢轻视中国,即西洋大国亦不能不敬畏中国。然若不图自强,终恐不能自主,此又何关乎属邦之听命与否。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朝鲜虽弱,亦不敢轻视中国,即西洋大国亦不能不敬畏中国。然若不图自强,终恐不能自主,此又何关乎属邦之听命与否。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朝鲜虽弱,亦不敢轻视中国,即西洋大国亦不能不敬畏中国。然若不图自强,终恐不能自主,此又何关乎属邦之听命与否。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即西洋大国亦不能不敬畏中国。然若不图自强,终恐不能自主,此又何关乎属邦之听命与否。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然若不图自强,终恐不能自主,此又何关乎属邦之听命与否。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终恐不能自主,此又何关乎属邦之听命与否。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此又何关乎属邦之听命与否。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再三思之,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总署之意,似仅能秘密扶助保护而已。

[1880年11月22日] (《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 3》,111-112页)

350 史料中李鸿章认为李鸿章比朝鲜是中国的属邦“名分”更看重的是两件事。一是通过朝鲜的自立来保护中国的藩篱的利益,二是中国的自强努力本身。这两件事都与中国的安保直接相关。在李鸿章看来,李鸿章重视朝鲜是中国的属邦的原因是“属邦是否听命于我”,即与中国的权威和面子问题有关。然而,李鸿章认为属邦对中国的权威和面子与中国的自强自立问题,即安保问题无关。对李鸿章来说,重要的是中国的安保,有助于中国安保的是使朝鲜这个藩篱变得坚固起来,而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朝鲜是中国的属邦的“名分”是可以放弃的。

李鸿章认为,通过朝鲜的自立来保护中国的藩篱的利益,以及中国的自强努力本身,这两件事都与中国的安保直接相关。在李鸿章看来,李鸿章重视朝鲜是中国的属邦的原因是“属邦是否听命于我”,即与中国的权威和面子问题有关。然而,李鸿章认为属邦对中国的权威和面子与中国的自强自立问题,即安保问题无关。对李鸿章来说,重要的是中国的安保,有助于中国安保的是使朝鲜这个藩篱变得坚固起来,而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朝鲜是中国的属邦的“名分”是可以放弃的。

另外,从史料来看,李鸿章认为让朝鲜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是通过使朝鲜能够自立来保护中国的藩篱,是中国安保政策的体现。在推进这种安保政策的方式上,李鸿章曾提议派遣中国的官员直接前往朝鲜,或者至少在条约中加入朝鲜是中国属邦的文字。其理由是,如果不这样做而让朝鲜与各国签订条约,各国就会认为朝鲜是独立国家,而不是中国的属邦,即属邦的名分就会消失。然而,李鸿章反对这两种措施,理由是它们都会妨碍朝鲜与西方各国签订条约。取而代之的是,他试图通过给朝鲜主要大臣写信,指导其外交,来推行“仅秘密扶助保护”的方式。

李鸿章:查西洋通例,两国交战,别国皆守中立,不能相助,惟属邦则无碍。今欲救朝鲜之危于俄国吞噬,

两国交战,别国皆守中立,不能相助,惟属邦则无碍。今欲救朝鲜之危于俄国吞噬,

惟属邦则无碍。今欲救朝鲜之危于俄国吞噬,

今欲救朝鲜之危于俄国吞噬,

不得不借别国之力,互相维持。然朝鲜自行与别国立约,

然朝鲜自行与别国立约,

各国皆视为自主之国,中国属邦之名,遂不免为

中国属邦之名,遂不免为虚设。是则一时救急之忧,

是则一时救急之忧,

遗患于无穷,亦不能不为之预备。

[1880年10月16日] (《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 3》,100页)

然而,李鸿章实际运用的逻辑与李鸿章所理解的颇有不同。李鸿章主张在朝鲜派遣清朝官员或至少在条约中加入相关文字,以保留朝鲜是中国属邦的名分,这源于通过与各国通商来实现朝鲜自立的清朝安保政策所带来的困境。在李鸿章看来,为应对俄罗斯侵略朝鲜或西北边境骚乱的紧急事态,吸引他国在朝鲜的利益,形成势力均衡的局面,属于清朝的短期安保政策。而一旦朝鲜真的爆发战争,清朝直接派兵保护朝鲜这个藩篱,则属于清朝的长期安保政策。问题在于,为了追求短期安保政策而让朝鲜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将导致清朝未来无法追求长期安保政策的基础。因为在过去,在东亚各国之间的关系中,向他国派兵可以以道德征伐论的逻辑来正当化,但在西方各国之间的关系中,向他国派兵则需要通过万国公法来正当化。李鸿章认为,清朝必须为未来可能面临的向朝鲜派兵的情况做好准备,不仅是东亚国家,西方各国也不能对此提出异议。换言之,李鸿章也像李鸿章一样,从清朝安保政策的视角来理解指导朝鲜外交的问题,只是为了预防这种安保政策可能带来的长期问题,主张保留朝鲜是中国属邦的“名分”。也就是说,在李鸿章看来,朝鲜是否是中国属邦的问题,始终是在构建清朝安保的脉络下被理解的。

然而,何如璋实际运用的逻辑与李鸿章的理解大相径庭。何如璋主张派遣清朝官员驻朝,或至少在条约中加入相关条款,以保留朝鲜作为中国藩属国的名义,这源于中国以通商促进朝鲜自立这一安保政策所固有的困境。在何如璋看来,俄国侵略朝鲜或西北边境骚乱等紧急事态

352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战争纪念馆 应对,吸引他国在朝鲜的利益,形成势力均衡的局面,属于清朝的短期安保政策。而一旦朝鲜真的爆发战争,清朝直接派兵保护朝鲜这个藩篱,则属于清朝的长期安保政策。问题在于,为了追求短期安保政策而让朝鲜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将导致清朝未来无法追求长期安保政策的基础。因为在过去,在东亚各国之间的关系中,向他国派兵可以以道德征伐论的逻辑来正当化,但在西方各国之间的关系中,向他国派兵则需要通过万国公法来正当化。李鸿章认为,清朝必须为未来可能面临的向朝鲜派兵的情况做好准备,不仅是东亚国家,西方各国也不能对此提出异议。换言之,李鸿章也像李鸿章一样,从清朝安保政策的视角来理解指导朝鲜外交的问题,只是为了预防这种安保政策可能带来的长期问题,主张保留朝鲜是中国属邦的“名分”。也就是说,在李鸿章看来,朝鲜是否是中国属邦的问题,始终是在构建清朝安保的脉络下被理解的。

李鸿章在1880年冬时,似乎并未完全理解李鸿章的逻辑。但很快李鸿章接受了李鸿章的逻辑,1882年2月10日,李鸿章在向总理衙门报告美朝条约草案的讨论进展时说:“(薛福成送来的美朝条约草案中)完全没有提及中国属邦的条款,因此我方难以介入此事。今后各国效仿,时间久了,朝鲜是我们属土的说法就会无人知晓,后患将更大。(如果加入属邦条款)万国公法规定,凡是不能自主的属国,与他国签订条约亦不方便,双方都有问题(《国译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 3》,230页)。”

此后,在清朝处理与他国关系时涉及属邦问题上,李鸿章将重点放在了维护清朝可以向属邦派兵的理由上。例如,在中法战争爆发前夕的1883年,李鸿章试图通过与法国签订条约来处理越南问题,在此过程中他对法国使臣特里科(Tricou)说:“越南本是我属国,其所有土地皆为中国属土,但本不打算从其领土中获利……今天商议的是中国保护越南的边界。境内土地仍归越南所有。只是(越南境内)若发生土匪骚乱,中国可以派兵镇压。”13《李鸿章全集》,卷33,273页;洪性化(2019,484页)转引。

354 强调越南是中国属国,是为了维护中国向越南派兵的权利。

此后,在让西方各国知晓朝鲜是中国属邦的问题上,李鸿章一直持与李鸿章相同的立场。只是在告知方式上,他比李鸿章提议的方式更显妥协。例如,当美国大臣薛福成强烈反对在条约中加入朝鲜是中国属邦的文字时,李鸿章妥协的方式是向各国发送属邦照会。此外,在甲申政变发生前,李鸿章在派遣清朝官员指导朝鲜外交事务的问题上一直非常谨慎。反而,朝鲜王室亲信势力多次秘密请求派遣清朝官员指导通商条约,李鸿章在派遣马建忠处理朝美修好通商条约时,也曾请求推迟马建忠返回天津。在朝鲜方面首先正式请求派遣清朝官员协助签订通商条约,以便在属邦请求帮助时,清朝能够维持帮助属邦的先例之后,李鸿章在官员派遣问题上也一直持谨慎态度。总而言之,在藩篱体制的运用这一背景下,李鸿章的朝鲜属邦论和立约权策可以被理解为一贯的安保政策。

355 8.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战争纪念馆

3. 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

如果说藩篱体制不是李鸿章的独创发明,而是自古以来规定中国与朝鲜关系的脉络,那么当时朝鲜国内对李鸿章提出的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的建议之所以遭到强烈抵抗,原因何在?通过考察李鸿章试图说服李裕元关于朝鲜与各国通商必要性的信件及其在朝鲜国内的抵抗,我们可以确认李鸿章的朝鲜通商指导在何种程度上属于传统的藩篱体制运用框架,又在何种程度上是创新的。

李鸿章:贵国也当如何切实筹备方略,

日本所忌惮者,乃在西洋。朝鲜之力,不足以制日,

乃在西洋。朝鲜之力,不足以制日,

然与西洋通商,则足以制日,绰绰有余矣。西洋通例,

然与西洋通商,则足以制日,绰绰有余矣。西洋通例,

无故不灭人之国。大抵各国通商,则公法自然行之。

大抵各国通商,则公法自然行之。

去年土耳其被俄人侵,事甚危急,英、意等国,

英、意等国,

出而争之,俄人乃退兵。若去年土耳其孤立无援,

出而争之,俄人乃退兵。若去年土耳其孤立无援,

俄人早已得志矣。又如欧罗巴之比利时、丹麦,

俄人早已得志矣。又如欧罗巴之比利时、丹麦,

皆弹丸小国,亦与各国通商,则无敢侵犯者。

皆弹丸小国,亦与各国通商,则无敢侵犯者。

此皆强弱相制,得以并存之明证也。且越国而

此皆强弱相制,得以并存之明证也。且越国而

攻远,古人亦以为难。西洋英、德、法、美等国,

西洋英、德、法、美等国,

皆与贵国相去万余里,本无他求,惟欲通商,

皆与贵国相去万余里,本无他求,惟欲通商,

惟欲通商,

保护贵国境内船只而已。……若贵国先与英、德、法、美等国交涉,

保护贵国境内船只而已。……若贵国先与英、德、法、美等国交涉,

不但足以制日,亦足以防俄人之窥伺矣。

不但足以制日,亦足以防俄人之窥伺矣。

有。俄国也必将随之加强并

通商。 [1879年] (李鸿章致李裕元

的信,《高宗实录》卷16,高宗16年7月9日

辛巳第一则)

李鸿章提出朝鲜应与各国通商的理由是,与西方各国缔结通商条约是吸引西方各国介入,从而形成制衡俄国的势力均衡局面的良策。更具体地说,李鸿章提出了利用万国公法这一名分以及利用海上舰队的相互制衡。首先,357 8.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战争纪念馆 李鸿章表示,西方的万国公法规定各国不得无故灭亡他国,朝鲜若与西方国家通商,便可成为适用万国公法的国家。需要注意的是,李鸿章在此并非将万国公法作为可以替代现实力量逻辑的力量来提出。他之所以强调万国公法,是因为它能作为西方国家制衡的理由。万国公法在俄国试图灭亡土耳其时,为其他强国提供了“争论”的依据。之所以俄国的侵略意图被这种争论所遏制,是因为土耳其并非“孤立无援”,即土耳其能够利用各强国的相互制衡。也就是说,李鸿章的要点并非土耳其因万国公法而获救,而是万国公法为西方各国制衡土耳其提供了理由。即使西方各国希望制衡俄国对朝鲜的侵略意图,但只要朝鲜不纳入万国公法的秩序中,他们就没有干涉俄国意图的理由。因此,李鸿章强烈建议朝鲜通过与西方各国缔结通商条约,成为适用万国公法的国家,并利用西方各国来制衡俄国。

358 李裕元:有一事令人困惑,疑虑重重

且不明。……比利时和丹麦是

弹丸小国,夹在几个大国之间

但能得以维持,是因为强者与弱者相互制衡,而

琉球王国却是一个数百年悠久之国,未能得以维持,

这是因为地理位置偏僻,与各国隔绝,公法未能

及之故吗?我国却不幸

地处地球之极边,比土耳其、琉球、比利时、

丹麦等小国还要贫弱。况且与西方的距离也十分遥远。

我国比土耳其、琉球、比利时、

丹麦等小国还要贫弱。况且与西方的距离也十分遥远。

[1879年] (李裕元致李鸿章的复信,

《高宗实录》卷16,高宗16年7月9日

辛巳第一则)

李晩孙等:诚如黄遵宪所言,俄国若

真有吞噬我国之力,欲侵我国,

坐待万里之外的救援,而独自与近处的蛮夷争斗吗?

这才是利益攸关之事。……古时

六国联合灭秦,都是因为领土

相连,风俗相近。

相连,风俗相近。

未曾听说过,越过层层叠叠的国境,

跨越万里海洋,建立唇齿之交的邦交。

[1881年]

(批判《萨忧朝鲜策略》的岭南万人书) 359 8.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战争纪念馆

朝鲜准确地理解了李鸿章关于势力均衡的论点。朝鲜知识分子之所以未能同意李鸿章关于通过与西方各国通商来吸引他们制衡俄国的建议,是因为西方各国被卷入东亚势力均衡的效用。在他们看来,动员跨越海洋的国家参与东亚大陆的相互制衡是不可能的。其原因是,他们派遣军队抵达朝鲜需要花费太长时间。李鸿章引用的比利时和丹麦等小国,不仅与强国陆地相连,而且距离也十分近。强国之所以能够制衡小国,是因为各国之间的距离近到足以调动军队相互威胁。相反,日本侵略琉球时,西方任何国家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行动,是因为琉球与西方各国隔海相望,距离十分遥远。如果俄国或日本侵略朝鲜,西方各国派遣军事援助将耗时过长,而对于已经灭亡的国家,公法将不再适用。14那么,即使朝鲜与西方各国通商,14李裕元在信中曾问:“从拯救土耳其免于灭亡来看,公法是可靠的,但对于已灭亡的琉球国,公法在使其复兴方面有何难以实施之处?”

360 无法在建立李鸿章所期望的势力均衡方面获得实际利益。

那么,李鸿章为何认为动员海洋彼岸的国家参与势力均衡是可能的呢?朝鲜知识分子未能看到,而李鸿章看到的正是舰队的运用。在之前的信中,李鸿章曾说:“只是为了保护贵国境内航行的船只。”李鸿章的意图是形成各国舰队之间相互制衡的局面。然而,朝鲜一直以来与之交往的明朝和清朝,长期以来都自视为大陆型帝国,并未通过海上兵力运用来处理政务。因此,朝鲜虽然能够理解李鸿章以相互军事力量来形成势力均衡的方针,但对于李鸿章的认识中包含遥远国家的舰队运用,却未能轻易理解。

361 8.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战争纪念馆

照片

北洋舰队“定远”号

我认为,李鸿章在藩篱体制的范式下处理朝鲜问题时,积极考虑舰队的运用,这一点可以从他将藩篱体制称为“洋务”运作来命名,以此作为本文的初步探讨。梁启超在撰写李鸿章的平传时,“‘洋务’一词尚未成为名词(梁启超,2013,第137页)。”但梁启超“按照主人所定的名称来称呼的原则,使用‘洋务’一词来整理他二十余年的活动(梁启超,2013,第137页)”,并以表格(第139页)列举了李鸿章进行的“洋务”事业。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该表格所列事项中,有一半以上与舰队的建设和运用以及为之提供支持的一系列行政整顿有关。确实,“洋务”在引进西方军事技术方面得到了阐释,

362 但我认为,在品味“洋务”的含义时,有必要更积极地考虑李鸿章当时从事的“洋务”有相当一部分与舰队建设有关这一点。虽然“洋务”概念史需要另行研究,但与梁启超将重点放在“西方”来概念化“洋务”不同,我认为有充分的空间将重点放在“海洋”来概念化“洋务”。考虑到当时与“海防论”的倡导者左宗棠对立的李鸿章的立场被称为“海防论”,我认为通过将李鸿章在朝鲜的政策中积极考虑各国舰队运用以补充传统势力均衡理论的做法命名为“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可以为今后的研究奠定基础。

363 8.藩篱体制的洋务运作_日清战争纪念馆

照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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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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