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 ← 首页 · ← 返回列表

李鸿章,力抗“海岳烟霞”——下关日清议和纪念馆

以复合的视角重构东亚的过去与未来:爱方年轻的他们拥抱九州

分类
EAI 闲聊室考察记
发布日期
2026年5月14日

韩义任 · 成均馆大学

引言

作为“汉奸”的李鸿章

李鸿章是19世纪后期清朝的重臣,在甲午战争这一单一事件中,他为了朝鲜与日本交战,并在甲午战争议和会议上被派遣,签订了《马关条约》,是一位中国的军事家和外交家。关于他作为军事家的地位,梁启超曾评价说,甲午战争的惨败确认了李鸿章权威的失落。这种评价,考虑到清朝在甲午战争中惨败的结果,是完全有根据的。 (梁启超 2013, 189) 另一方面,他作为外交家的立场是后世颇有争议的课题,但在他死后,中国国内对他的普遍评价带有强烈的负面色彩,即“汉奸”。汉奸,意指清朝时期汉人与满人勾结者,泛指与敌人勾结的人。李鸿章死后,卖国贼这一不光彩的绰号如影随形,究其原因,不能排除他作为清朝大臣签订的“屈辱性”的《马关条约》内容,以及割让领土和赔款问题。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李鸿章的洋务运动精神得到重新审视,他被评价为致力于通过清朝现代化实现富国强兵的爱国者,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他“汉奸”这一不光彩的称号。 (申东俊 2017, 350) 然而,尽管有这样的重新评价,但在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这一个事件中,他作为外交家的地位能否恢复仍存疑问。梁启超虽然严厉批评了李鸿章作为外交家的失误,但另一方面,他评价李鸿章所处的时代是中国开始与世界建立联系的时期,也是对外交涉最为艰难的时期,特别是关于甲午战争,他指出日本是与中国的李鸿章一人作战。 (梁启超 2013, 185-189) 要分析作为《马关条约》签订全权大臣的李鸿章的谈判过程和战略,那么记录《马关条约》签订过程的口头记录以及与李鸿章对峙的日方大臣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的言行将至关重要。然而,在考察李鸿章对条约内容的选择余地和外交战略是否存在之前,有必要弄清签订当时清日关系是垂直的还是水平的,或者具有何种相对性质。也就是说,如果当时清朝在国家实力上客观上处于劣势,那么李鸿章的选择余地就不会太大,因此难以期待他采取积极的外交战略。在这种情况下,他很可能采取了防御性的外交战略。因此,下文将通过考察会谈举行前夕的战况以及会谈举行的过程,来分析两国中哪个国家更迫切需要停战,从而处于国家劣势地位。

《马关条约》的背景

清朝在朝鲜的战斗,如平壤战役、成欢战役、黄海海战,以及在中国本土发生的辽东战役、威海卫战役中均告惨败。甲午战争的持续失利,成为清朝首先向日本请求和谈的契机,并由此经过广岛会谈,最终在下关签订了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订过程大致可分为协商停战(armistice)协定和和平协定(peace negotiation)的过程。虽然《马关条约》并非在战争胜负已定时,向战败国追究责任,但鉴于日本在甲午战争胜利在望时,回应了清朝的停战请求,奠定了基础,因此可以说,条约签订当时两国对条约的影响力差异是巨大的。此外,清朝在提出停战的同时,还提出了支付赔款的条件,这表明清朝更迫切地希望签订条约,最终可以推断出清朝处于国家劣势地位。

冲突与战略,以及冲突

清日之间持续的宿怨

甲午战争,顾名思义,是清朝和日本两国之间发生的战争,但其本质是围绕朝鲜半岛影响力份额的争夺。将朝鲜视为属国的清朝,试图维持其与西方列强和日本在朝鲜的传统地位;而实现近代化的日本则将目光投向朝鲜半岛,试图瓜分清朝在朝鲜的份额。

作为传统霸权国的清朝与新兴国家日本之间的争斗,以朝鲜半岛为中心引发了持续的冲突。1882年,清朝通过积极介入壬午兵变占据了优势,之后又积极帮助朝鲜与西方列强建交,试图排除日本的干涉。另一方面,1884年的甲申政变成为清朝再次确认日本野心的契机,此后两国签订了《天津条约》,规定在甲申政变后撤兵,并约定在向朝鲜半岛派遣军队时相互通报,从而警惕一方在朝鲜半岛的单方面武力行动。1894年,东学农民运动在朝鲜爆发,朝鲜请求清朝支援镇压。然而,清朝军队派遣后,日本根据《天津条约》也派遣了本国军队,在朝鲜半岛与清朝再次对峙。此后,日军在东学农民运动镇压后仍驻留,废除了朝鲜-清朝间的通商贸易章程,暴露了对朝鲜的野心,这导致了两国武力对峙的局面,并最终发展为甲午战争。

清日的战略思维

处于国家劣势的清朝,其行动范围并不宽广。与朝鲜长期对峙的局面,导致清朝在甲午战争战败前夕放弃了对朝鲜的影响力份额。此外,从表面上看,甲午战争是源于朝鲜内部纷争的战争,因此清朝认为处理朝鲜的自主国问题是最根本的“解铃还须系铃人”的解决方式。因此,从清朝的战略上看,将相对无法妥协的朝鲜地位问题搁置一旁,讨论有妥协余地的赔款问题,并减少赔款金额将是明智的。此外,在领土割让问题上,如果拒绝割让,那么就调整割让年限或割让地区,作为战略是有效的。

另一方面,在清朝提出和谈之前,即明治27年11月6日,驻东京的美国公使丹恩向美国政府传达了美国愿意在两国之间进行友好调停的意愿。这种立场可以看作是美国对不稳定的东北亚局势感到担忧的体现。然而,当时日本需要警惕的西方列强并非只有美国,日本与清朝成功完成和谈,无论是在和谈之前还是之后,都意味着要阻止第三方国家进行交涉。 (陆奥宗光 2020, 235)

甲午战争的持续胜利刺激了日本国内舆论,日本国内出现了“在清国自行投降并请求议和之前,不能停止进军”的所谓对外强硬派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当清朝提出和谈时,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采取了战略,即在清国诚心诚意希望和平之前,隐藏要求条件,并将所有事态限制在一清两国之间,不给第三方国家任何事先交涉的机会。然而,广岛会谈因清朝使臣的全权委任状条件不完备而破裂,西方列强怀疑日本是否以此为借口拒绝会谈,反而怀疑日本的野心,随着他们的关注集中,日本不给第三方任何干涉的余地这一方针变得岌岌可危。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认为需要改变列强对国外的看法,最终出于这些原因,进行了下关会谈。 (陆奥宗光 2020, 246)

在干涉成为必然的情况下 (藤村道生 1997, 208),对国外舆论的顾虑也成为签订停战协定的决定性因素。日清两国在讨论停战条件时激烈交锋,在李鸿章遇刺事件发生后,日本最终接受了清朝所期望的、日本也期望的、没有有利停战条件的停战协定。

据说李鸿章在遇刺后直觉地认为自己流的血是为了祖国。他的直觉完全准确。陆奥宗光的《蹇蹇录》中提到李鸿章遇刺事件时说:“我们过于急于在表面上扩大此事,导致我们的言行被世人视为虚伪,可能使我们中立的态度受到怀疑。” (陆奥宗光 2020, 260) 也就是说,陆奥宗光最担心的是遇刺事件可能引发西方列强的动荡不安的态度,他认为平息这种国外舆论的方法是日本现实上应该做的事情,即无条件地允许李鸿章恳求的停战,因此签订了停战协定。

条约签订时的冲突焦点

在《马关条约》的口头记录以及李鸿章与陆奥宗光、伊藤博文之间的文件交换中,提及最多、争论最激烈的是《马关条约》第二条(赔款)和第四条(割让领土)的问题。李鸿章就前者主张,以清朝目前的经济状况难以承担;就后者,他主张即使支付赔款,对清朝来说也是过重的条件。下文将深入分析,在清朝国家劣势的情况下,李鸿章试图以何种战略来阐述这两个冲突焦点,以及他的努力是否最终反映在条约结果中。

《马关条约》条款的审视

冲突与非冲突

在确定上述《马关条约》内容的过程中发生的冲突设定的标准如下。第一,条约条款是否是处于国家劣势的清朝首先提出的。如果条款是清朝提出,日本予以接受并反映在条约中,那么这不能称为冲突。然而,即使是清朝提出的条款,在确定其细节的过程中,如果与日本持续争论,那么很难说该条款没有产生冲突。因此,设定冲突的第二个标准是,在《马关条约》的一手资料口头记录以及李鸿章与日方大臣往来的文件中,该条款是否被持续提及,并且两国之间的立场差异是否明显。清朝提出了承认朝鲜独立和支付赔款这两项议题作为议和条件。然而,赔款问题在条约确定之前引起了多次争论,而承认朝鲜独立国的问题,在口头记录和李鸿章对议和条约的答复中,都未发现两国之间存在立场差异。在《马关条约》的口头记录中,在开始讨论和平协定时,中国方面大臣提交的议题仅限于赔款问题以及与领土割让和军事占领相关的事务,从中可以确认中国方面大臣对承认朝鲜独立国问题并未提出异议。 (The Tientsin press 1895, 13) 此外,在对议和条约的答复中,李鸿章表示“清国已于数月前声明承认朝鲜为完全独立之国,本次和约中亦无异议”,似乎完全接受了承认朝鲜独立国的条款。

因此,下文将把《马关条约》第二条(赔款)、第四条(割让领土)设定为冲突领域,将第一条(承认朝鲜独立国)设定为非冲突领域,前者将围绕李鸿章的外交战略展开论述,后者将围绕冲突不存在的原因展开论述。《马关条约》第二条、第四条

在阅读关于《马关条约》中主要冲突焦点赔款和领土割让问题的会谈口头记录时,可以看到李鸿章为了修改这些条款的内容,付出了近乎绝望的努力。在此过程中,他称伊藤博文为“past-masters in severity”(严厉的大师),恳求其外交上的仁慈 (The Tientsin press 1895, 18),并以李鸿章本人国内威信为由,恳求道“I must at least save a hair”(至少要保住一根头发),表现出急切地希望日本施以同情的态度。 (The Tientsin press 1895, 18)

然而,他并非仅仅想通过同情来争取日本。李鸿章认识到日本最优先关注的是排除西方列强的干涉,因此警告说,日本不合理的要求,特别是领土割让,可能会引起西方列强的关注,并为他们干涉提供借口。此外,在整个会谈中,伊藤博文和李鸿章都在争论各自国家的逻辑是否更符合西方法律和习惯,尽管李鸿章在最后一次会谈中对以西方为中心的国际秩序和习惯表达了不满,但也可以认为他承认,为了战胜日本的逻辑,他也必须遵循日本所采取的西方法律逻辑。 (The Tientsin press 1895, 26)

然而,李鸿章的外交战略最终未能奏效。在与李鸿章谈判之前,日本已经预测到西方列强的干涉,并决定了条款的内容。即使李鸿章用西方法律逻辑主张减少清朝的赔款并拒绝割让领土,日本也一直主张,已定的条件是日方可以要求的最低限度,并且由此产生的西方干涉是日本能够承受的。

《马关条约》第一条

承认朝鲜为自主独立国的《马关条约》第一条,从根本上削弱了清朝对朝鲜内政的干涉,并为日本今后向朝鲜领土扩张奠定了基础,这在历史上被确认为明显有利于日本的条款。那么,为什么在条约签订过程中,李鸿章没有要求修改或提出异议呢?对此,可以给出两种解释:第一,他当时对国际形势不甚了解,未能充分预见到该条款将引发的未来;或者第二,李鸿章认为承认朝鲜独立国的问题是无法妥协的领域,因此早已放弃。

第一,李鸿章对当时的国际局势一无所知,未能预见到该条款将引发的未来。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指出李鸿章不了解国际法。作者梁启超的观点是,朝鲜曾是中国的藩属国,但李鸿章对“自主国”概念的无知以及因此默许与朝鲜建交,成为朝鲜与日本签订《江华条约》的原因,并为日本正式介入朝鲜半岛留下了空间(梁启超 2013, 183-185)。梁启超还提到,李鸿章在签订导致甲午战争导火索的《天津条约》时,曾说过“西洋大国法国尚先屈于中国,东洋小国日本又能如何”,以此指出他对国际局势的傲慢与无知(梁启超 2013, 199)。

在此批判的延伸下,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第一条,可以评价为是因为他未能认识到日本进军朝鲜的意图以及预见到其后果。梁启超在解释清朝提出停战条件时说:“这些条件是他们能提出的最廉价的条件。” (陆奥宗光 2020, 217) 也就是说,当时清朝认为,甲午战争的导火索是朝鲜的地位问题,因此设定朝鲜为独立国不会引起大问题,李鸿章也可能对设定朝鲜为独立国带来的未来抱有乐观的设想。

从口头记录来看,朝鲜问题与台湾割让问题一同被提及并讨论了一次。伊藤博文表示,朝鲜人不适合做事,但台湾人则不然,并“We are about to attack Formosa”(我们即将进攻台湾),直接暴露了对台湾领土的野心。 (The Tientsin press 1895, 10) 台湾领土问题上的持续摩擦,使得清朝比朝鲜更看重领土问题,这也可能是李鸿章失误的一个因素。第二,承认朝鲜独立国地位是否包含在日本不会放弃的重大利益(vital interest)之内,导致李鸿章放弃谈判。甲午战争并非清日之间围绕朝鲜半岛的第一次冲突。朝鲜半岛的长期争端以及清朝的国家劣势地位,即使李鸿章准确把握了当时的国际形势,也可能导致他为了战略谈判而放弃清朝在朝鲜的传统地位和影响力。也就是说,在赔款问题上威胁到清朝的经济,在领土割让问题上威胁到清朝的安全的情况下,朝鲜的地位问题被视为次要问题。

李鸿章当时准确把握了国际形势的证据,在于他在与日本会谈前曾请求英国和俄罗斯进行调停。在作为战争后日本的使节之前,他先与各国公使进行了交谈,这可以看作是他努力争取西方介入,以克服清朝所处的国家劣势地位或缓和由此产生的后果。此外,在下关会谈进行过程中,李鸿章也未放松对日本以外的西方势力的分析,这从他卧病在床时,日本方面对他极尽款待,但他却说“日本官民对我之困境表示同情,不过是装点门面而已”得到了证明。 (申东俊 2017, 345-351)

梁启超评价李鸿章的外交战略主要是与其他国家联合,以与其他国家形成平衡。 (梁启超 2013, p238) 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可能期望通过引入第三方国家,在当前的日清两国会谈中放弃朝鲜半岛,但通过刺激警惕日本野心的西方国家,在不发生日清冲突的情况下实现其目标。事实上,《马关条约》签订后,三国干涉成为现实,日本将割让的山东半岛归还给清朝。从这些历史事实来看,可以确认李鸿章的洞察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

结语

甲午战争战败前夕的战况客观上证明了清朝在国家实力上处于劣势。此外,清朝提出赔款等问题并首先请求停战,这似乎是清朝放弃其在东亚的霸权国地位,并认识到自身国家劣势地位后做出的决定。作为下关会谈清朝全权代表的李鸿章,应该充分了解这种情况。

上文将《马关条约》的条款分为冲突与非冲突,并分析了各项条款是如何确定的。在国家劣势的情况下,对于有妥协余地的条款,清朝制定了策略,即争取日本的理解以进行修改,并警惕第三方国家获得过度的利益。而日本则以排除第三方国家干涉为大原则,因此,只有在清朝提出异议的条款上才发生了冲突。这些“冲突”问题涉及赔款和领土割让问题,李鸿章把握了日本的“大原则”,采取了适当的外交战略。另一方面,甲午战争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清朝和日本围绕朝鲜半岛长期争夺霸权的斗争历史。正如梁启超所指出的,李鸿章对“自主独立国”这一术语的无知以及他对清朝国力的傲慢,可以被视为《马关条约》第一条(关于朝鲜半岛问题)在无冲突的情况下签订的原因。然而,考虑到李鸿章认识到当时东亚国际局势下西方列强觊觎利益侵占的机会,并试图将日本最警惕的第三方国家卷入此事,并且即使朝鲜半岛的影响力有所下降,他也希望在与清朝经济安全直接相关的赔款和领土割让条款上进行妥协,因此这种解释并不恰当。

总而言之,李鸿章认识到在国家劣势的情况下,清朝的外交战略空间大大缩小,并试图在有妥协余地的条款上进行妥协。然而,尽管李鸿章恳求,会谈未能达成妥协,是因为国家劣势的状况是他外交战略无法克服的。因此,即使有比李鸿章高出百倍的外交家,也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当时清朝所处的状况,对于“汉奸”这一死后评价,在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这一事件中也值得重新考量。参考文献梁启超。2013。李鸿章传。朴熙成、文世娜译。Prisma。陆奥宗光。2020。金承日译。综合出版范宇。

申东俊。2017。通过人物解读中国近代史。人类之爱。藤村道生。1997。甲午战争。许南林译。小花

The Tientsin Press. 1895. “VERBAL DISCUSSION DURING

PEACE NEGOTIA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PLENIPOTENTIARY VICERY LI HUNG-CHANG

AND THE JAPANESE PLENIPOTENTIARIES COUNT

ITO AND VISCOUNT MUTSU AT SHIMONOSEKI,

JAPAN.” The peking and Tientsin times.

*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 返回 · ← 首页 ·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