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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I日本评论] 解决韩日关系问题的方案:会谈与慰安妇问题的区分应对

分类
评论与议题简报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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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中的EAI  [Newsis] “应区分对待韩日首脑会谈与慰安妇问题”

媒体中的EAI  [Huffington Post] “解决韩日关系问题的方案 | 区分对待首脑会谈与慰安妇问题”

媒体中的EAI  [Naeil Shinmun] “有必要区分对待首脑会谈与慰安妇问题”

媒体中的EAI  [Kyunghyang Shinmun] 迷失方向的韩国外交:韩日平行线上的慰安妇问题,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是突破口吗?


作者

赵世英_ 东西大学特任教授。曾任外交通商部东北亚局局长(2011年8月-2012年7月),并在驻日本大使馆、驻中国大使馆等处任职。著有《韩日关系50年,冲突与合作的足迹》(2014)、《是要揭开封印吗:以日美同盟为中心看日本的宪法修改问题》(2004)。


李明博政府执政的最初两年间,韩日首脑会谈曾举行8次,但在朴槿惠政府上任后的两年间,一次也未曾举行。因此,出现“没有首脑会谈的韩日关系正常化”的说法也并非无稽之谈。谁能想到“邦交正常化”50周年的主题会集中在“关系正常化”上呢?在这种情况下,普遍预测今年也难以期待韩日关系出现转机,但有两点似乎是明确的。一是,在朴槿惠政府时期,“1965年体制”下的韩日关系将明确画上句号;二是,以以往的思维方式无法解决当前状况。

日本的变化

自邦交正常化以来,日本曾以对过去的负债感和领先的经济实力为背景,在韩日关系中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和从容。然而,最近这种面貌已难觅踪迹。特别是日本政府在处理韩日外交悬案时的态度,与过去不同,呈现出积极争辩、主张甚至不惜对等反击的倾向。在独岛或东海问题上,这种态度尤为明显;在去年6月公布的河野谈话验证结果中,甚至单方面公开了尚未解密的が外交协商内容,对慰安妇问题展开了攻势。

此外,最近韩国政府的信誉似乎已大大减弱。最重要的是,日本政府对韩国倾向于中国的态度非常不满。并且,在军事信息保护协定签署前取消(2012年6月)以及在向南苏丹韩光部队提供弹药问题上的骚动(2013年12月)等大小外交事件中,日本对韩国政府的态度似乎感到遗憾。

另一方面,近几年来日本社会对韩国的感情急剧恶化,尤其是在慰安妇问题上,这种反感表现得淋漓尽致。保守右翼主张,毫无根据的论调传播,损害了日本在国际社会的声誉,并且日本的诚实努力,如“亚洲女性基金会”,也受到了不公正的贬低。更何况,以《朝日新闻》的失实报道事件为契机,这种主张在日本社会获得了相当大的共鸣。慰安妇问题首次成为外交悬案的20世纪90年代,日本社会对慰安妇问题持有相当广泛的同情舆论,但如今这种舆论已沦为少数。值得注意的是,连曾支持韩国立场的日本中间派进步力量,最近也认为韩国的态度过于僵化、单方面,并且忽视了日本的诚意。

日本曾期待韩国在邦交正常化后,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对日本更加宽容,但事与愿违,韩国对日本的态度反而更加僵化,现在甚至出现了蔑视和无视日本的社会氛围。

韩国的变化与韩日关系的新常态(New Normal)

在韩国,过去在“1965年体制”下不得不压抑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独岛问题的不满,自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 본격적으로 喷发。这是冷战结束和中国崛起等国际形势变化以及韩日经济差距缩小所必然导致的结果。并且,随着民主化的实现以及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国民舆论对外交政策产生了直接而强大的影响。舆论要求外交的透明性和明确性,政治领导人对此高度关注,使得在外交政策上展现灵活性变得越来越困难。尤其是在国民情感敏感的韩日关系中,这种趋势表现得尤为明显。

感情化认知(perception)左右外交而非冷静理性的考量,这种现象不仅在韩国,在日本也十分显著。朝
鲜绑架日本人问题、南千岛群岛、尖阁诸岛等领土海洋问题、参拜靖国神社和慰安妇等历史遗留问题是典型例子。针对这种现象,甚至出现了“日本的韩国化”的说法。

韩国和日本的这些变化并非仅仅是暂时现象。日本对韩日关系的态度变化难以轻易逆转,而韩国社会中压抑独岛或历史遗留问题也难以恢复到以往的程度。国民舆论对外交的影响力也不会轻易减弱。在出现取代“1965年体制”的新范式之前,韩日关系很可能将持续处于这种“新常态”(New Normal)状态。

那么,在对日政策上也需要不同于以往的构想。必须同时具备能够获得韩国国民舆论认可的国内说服力,以及能够让变化了的日本社会也认可的对外说服力。从大局出发,试图暂时搁置当前不满的想法无法获得国内舆论的认可。仅仅通过指责日本的“原罪”并施加压力的做法,已无法再获得日本社会的共鸣。以往的方式行不通了。必须在是非曲直面前,分清应争取的和应承认的,才能在国内和日本方面都获得说服力。

“两种说服力”:请求权协定成为试金石

“两种说服力”的第一个试金石是韩日请求权协定。当前韩日关系的关键在于慰安妇问题。而其核心在于请求权协定,并且与强制征用劳工问题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因此,如果不以请求权协定为线索进行综合应对,就无法妥善解决。

慰安妇问题的宪法法院判决(2011年8月)和征用劳工问题的最高法院判决(2012年5月)都认定受害者个人的赔偿请求权仍然存在。对此,日本政府以韩日之间所有请求权问题已通过请求权协定得到解决为由,正面反驳。日本方面甚至出现了以此判决为契机,批评韩国司法部门比国家间的约定更重视国民情感的论调。

另一方面,韩国对请求权协定的立场,在2005年8月由“韩日会谈文件公开官民共同委员会”明确阐述。该委员会认为,征用劳工问题已通过请求权协定解决,但慰安妇、萨哈林韩人、原子弹受害者等问题尚未解决。那么,据此韩国政府对宪法法院和最高法院判决的应对方向也自然得出。

首先,关于征用劳工问题,必须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防止对日本企业进行强制执行,从而引发韩日之间重大的外交问题。为此,韩国政府在尊重最高法院判决的同时,应重申国家间已通过请求权协定解决的立场,并表明必要时将考虑对受害者提供追加支援措施。例如,可以考虑利用去年6月成立的“日帝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既然已签订了国家间的条约,韩国政府理应履行其责任,并向国民说明和争取理解,这符合政府阐明的请求权协定解释。尽管会遭到受害者和国内舆论的反弹,但只能根据2005年阐明的政府立场,保持逻辑一致性地进行说服。这样做,也将成为恢复韩国政府对日信誉的契机。

慰安妇问题的方向转变

另一方面,关于慰安妇问题,由于韩国政府的立场是该问题尚未通过请求权协定解决,因此应根据宪法法院的判决,向日本彻底追究协定解释的问题。日本已根据请求权协定第3条第1款两次要求与日本进行外交协商,但日本未予回应,因此,下一步还有根据第3条第2款要求启动仲裁委员会程序的选项。然而,目前韩国政府正采取与此不同的方向。

韩国政府正在外交当局局长级协商中要求日本采取“有诚意的措施”来解决慰安妇问题。朴槿惠总统在今年1月的记者招待会上也提到,必须达成“符合国民期望”的协议。然而,通过包含让步和妥协的外交谈判,是否能得出“符合国民期望”的解决方案,令人非常怀疑。日本政府绝不会放弃其“慰安妇问题已通过请求权协定解决”的立场。因此,日本将否认法律责任,并试图以道义责任为基础,以人道主义措施来解决。然而,韩国的受害者和国民舆论不会接受这种妥协方案。过去对“亚洲女性基金会”也曾因同样理由反对。

那么,有必要从原点重新思考慰安妇问题。慰安妇问题在过去20多年的迂回解决尝试(韩国不要求金钱赔偿,国内采取受害者支援措施,日本设立亚洲女性基金会)遭遇了壁垒,最终以宪法法院判决为契机,回到了请求权协定的解释问题。因此,与其通过外交妥协再次寻求迂回解决方案,不如果断地转向启动仲裁委员会,正面应对问题核心,才是明智之举。

这既是积极履行宪法法院的判决,也与韩国政府在请求权协定上的立场一致,因此对受害者和国内舆论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由于请求权协定的解释存在分歧,要求按照协定规定来解决问题,因此比现在要求日本采取有诚意的措施,在逻辑上更具说服力。

首脑会谈与慰安妇问题的区分应对

目前韩国政府将解决慰安妇问题作为首脑会谈的前提条件。然而,考虑到日本社会的气氛和日本政府的立场,很难达成“符合韩国国民期望”的协议,因此将慰安妇问题作为前提条件绝非提高韩国谈判力的办法。反而会缩小韩国的活动空间。而且,将慰安妇这一单一议题束缚住整个对日外交是不妥当的。那么,就必须寻找“区分应对”首脑会谈与慰安妇问题的方法。

启动仲裁委员会将有助于实现这种区分应对。对于国内舆论,可以解释说,将慰安妇问题与首脑会谈分开,并非对日本的让步,而是为了在与首脑会谈不同的轨道上,向日本明确追究请求权协定的解释问题,这样就能获得说服力。

区分应对也是对日外交的基本方针。在历史遗留问题或独岛问题上应坚持强硬立场,但在安保或经济领域应进行务实合作。然而,这可能招致批评,认为这是日本乐于接受的逻辑,即即使不在历史遗留问题上表现出诚意,也能在安保和经济领域获得实利。因此,为了获得区分应对的国内支持,也需要采取明确追究慰安妇问题等事项,同时在其他方面进行合作的态度。根据是非曲直运用区分应对,同时追求“两种说服力”,这才是解决韩日关系的新构想。■


“EAI日本评论”由参与东亚研究院(EAI)日本研究中心的专家策划和发布。该评论就日本的主要议题提供平衡的视角和分析,并提出旨在制定理想政策的意见。引用时请务必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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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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