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I特别报告] 致 인수위 外交安保团队的建议 ⑤_重组常态化指挥控制塔
编者按
在本工作论文中,成均馆大学朴亨俊教授强调,现行通商治理因部门职责分散和通商行政程序中沟通机制的缺失而效率低下,并在应对对外经济议题方面存在局限性。作者认为,在快速变化的全球通商秩序下,下一届政府的通商治理重组应具有“预见性”和“敏捷性”。特别是,新政府应建立多方面、综合性的应对措施,以应对多元化的通商议题,并与核心通商国家建立牢固的联系,制定不易受外部冲击影响的战略。
I. 通商领域的环境变化与挑战
通商政策涉及国家间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流动,以及技术和投资等,它包括制定国际规则和制度以及相关的国际谈判战略,并涵盖了最大化本国通商利益的所有政策。近期,多国正在讨论新的通商战略和治理变革,以应对 급격한 经济环境变化,如中美技术霸权竞争和全球供应链重组、新冠疫情蔓延导致的全球通胀扩散,以及气候变化应对的强调、数字经济的扩张、保护主义和经济安全主义的加强等与以往不同的新通商议题。[1]此外,还发生了多种国际关系的变化,包括近期不断升级的中美冲突以及围绕乌克兰加入北约而引发的俄罗斯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之间的冲突。
在这样的快速变化的环境下,对于依赖对外经济实现经济增长的韩国经济而言,有效的通商政策至关重要。这不仅涉及国家间的通商谈判,还包括对外国家间的关系、国内产业部门间的利益不平衡的纠正问题、相关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问题,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协调等,需要进行多层次治理的有效重组和政策能力的培养。新政府需要重新设计具有“预见性”和“敏捷性”的通商治理,以便能够先发制人地识别并战略性地利用这些 급격한 和不稳定的国际关系变化以及绿色、数字通商环境的变化。
1. 应对对外经济复合议题增多,要求制定综合性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战略
围绕通商的议题已超越了出口和投资等传统领域,呈现出多变量方程的复杂形态,涉及中美技术霸权竞争、全球供应链(Global value chain: GVC)重组、气候变化等环境议题,甚至人权问题,因此需要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性的应对。此外,随着这些问题不再局限于经济或安全等各自的领域,而是日益呈现出经济与安全如硬币两面般紧密相连的特点,因此在通商应对定位上,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高度战略性的判断,综合考虑安全、环境、人权等多种视角。因此,有必要通过多角度、更精密的应对战略和方案,来谋求“国家利益最大化”。
2. 构建具有弹性的高强度网络,以应对保护主义和经济安全主义的加强以及区域化、集团化
自20世纪90年代贸易自由化以来,“准时制(Just in time: JIT)”生产方式的普及,注重供应链效率,促进了全球价值链的发展。但近期,部分地区或产品的供应不稳定因素导致整个供应链生产中断,促使“以防万一的供应体系(Just in case: JIC)”应运而生。韩国在2021年经历尿素水短缺事件后,也更加强调了这一点。此外,由于半导体短缺导致汽车产业等各生产领域出现中断,对相关应对措施的需求日益增加,强调了稳定供应链和供应链的恢复力。
这最终导致了从重视经济效率和国际分工转向重视“经济安全”。也就是说,过去以全球供应链构建为基础的国际分工体系正在转向区域化、集团化和保护主义,并且围绕安全、价值观、贸易、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冲突日益加剧,竞争对手试图将我方排除在供应链之外。拜登政府不仅将推动国内“近岸回流(reshoring)”政策,还将推行“友岸外包(friendshoring)”战略,即与中国建立的供应链重组为以中国为排除对象的同盟国为主。因此,我国政府需要首先通过与核心通商国家建立牢固的联系网络(Strong Tie),构建一个不易受外部冲击影响的战略合作体系。此外,还需要对网络进行冗余管理。也就是说,需要相应的通商战略和治理体系。
3. 应对数字化经济和绿色经济转型过程中的新通商规则
各国为实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经济转型而采取的政策正在给通商领域带来变化。近期,多边贸易体制的弱化导致各国单方面制定相关法律并将其适用于他国。在没有多边或双边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面制定本国法律将引发国家间的通商摩擦。首先,新冠疫情后非接触文化的扩散,使全球经济结构也随之向数字化转型。以全球购物平台为中心的电子商务发生了变化,国家间的数字商品和服务交易急剧增加。随着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扩散,各国越来越重视数据这一数字经济的重要商品以及与之相关的、有利于本国的国际规则的制定。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欧盟(European Union: EU)已实施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以及欧洲国家实施的数字税等已成为贸易壁垒,并且我国正面临着在正在建立的数字通商领域确立有利于本国的国际规则的挑战。近期,继美国和日本于2020年1月签署并生效数字贸易协定之后,又出现了《美墨加协定》(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 USMC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 DEPA)等为引领数字经济而签署的双边、区域和多边协定。[2]因此,对于在数字产业方面具有优势的韩国而言,通过数字通商相关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确立有利于本国的国际规则也迫在眉睫。
另一个挑战是气候变化应对相关的绿色通商领域。欧盟今年公布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立法草案已成为对国家间通商产生重大影响的起点。受此影响的其他国家可能会采取报复措施,各国也可能为了实现以本国为中心的碳中和目标而制定各自的环境政策,从而引发国家间的冲突。此外,各国为实现气候转型目标而提出的碳中和宣言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制定的各种国家间法规,乃至苹果(Apple)、亚马逊(Amazon)等全球企业宣布使用100%可再生能源的RE100,都已成为通商领域的重要问题。此外,绿色产业的快速增长、碳边境调节等多种通商环境的变化和冲突将不可避免,因此需要有效的应对战略。
II. 现行通商治理的问题点
1. 部门间职能重叠和壁垒导致分散化,限制了快速和系统的应对能力
随着围绕中美技术霸权的竞争、全球供应链的重组以及保护主义的加强,安全在通商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增加。通商领域也需要能够有效应对这些变化和趋势的政府治理体系。目前,我国政府的通商事务由产业通商资源部下属的通商本部负责。金大中政府时期,外交通商部负责通商事务;李明博政府时期,产业和通商部分合并至知识经济部;朴槿惠政府时期,通商交涉和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职能移交给产业通商部,使其成为负责整体通商的部门。关于哪个部门应负责总管,一直存在持续的讨论。传统上,如果通商事务由产业部负责,则可以更有效地处理以国内产业为中心的出口和进口管制应对等贸易业务;而如果由外交通商部负责,则可以综合考虑与海外国家的谈判、外交和安全等其他对外因素(具民教、崔秉善 2019;郑秉和、朴亨俊 2016;高宝民 2018)。
通商组织因其业务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一直作为独立的部门存在于各部委内部。目前,通商事务并非100%由产业通商资源部下属的通商交涉本部负责。约30%的职能仍保留在外交通商部,企划财政部也通过对外经济局和关税政策官履行通商职能。因此,各部门之间出现了职能重叠。企划财政部目前下设6个部门,其中包含与产业部同时存在的“通商政策科”。另一方面,外交通商部设有多个经济协调官和经济外交协调官,并设有多个国家经济外交部门,下设东亚经济外交科和北美欧洲经济外交科,这些部门的职能与产业部新通商战略室下的多边通商科、通商政策局下的美洲通商科和欧洲通商科、通商合作局下的东北亚通商科和新南洋通商科等存在职能重叠。此外,随着通商环境的复杂化,如数字通商、绿色通商等,部门间的职能重叠现象也日益增多。近期,在气候变化和绿色通商方面,产业通商部、企划财政部、环境部等部门的职能也存在重叠。在数字通商方面,产业通商部、外交通商部、企划财政部、关税厅、特许厅、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文化体育观光部等众多部门也都在履行相关职能。[3]这种通商相关部门的职能重叠和总括组织的缺失,导致了一个需要统一声音和协调的通商领域产生了高昂的交易成本,从而导致了效率低下。此外,这种分散式的处理方式在应对新的通商问题时,由于工作重叠和延误,显示出其局限性。
2. 需要常设的总括协调组织,以预见性地应对新的通商环境
为了应对前述的经济安全、数字通商、气候变化与绿色通商、大型FTA的出现等问题,需要分散在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和业务协调。然而,部门间的壁垒依然存在。复合因素影响着通商。此外,虽然需要从最大化国家整体利益的视角出发进行相互合作和整体通商谈判,但在韩国,协调工作仍未得到有效开展,往往受部门间的权力斗争影响。尽管存在各种相关委员会以及为协调这些委员会而设立的对外经济长官会议,但外交通商部和经济部门之间的合作仍然不足。为此,为综合、战略性地应对近期备受重视的各种经济、安全议题,于2021年成立了以副总理为首,主要经济部门、外交、安全部门、国家情报院、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 NSC)以及总统府两个室和核心首席秘书官为主要成员的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然而,其存在缺乏常设支持组织和定期会议的问题。此外,对外经济长官会议与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之间的作用和关系定位也未得到妥善处理。
为应对前述经济安全、数字贸易、气候变化与绿色贸易、大型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出现等问题,需要分散的部门间紧密合作与业务协调。然而,部门间的壁垒依然存在。复合性因素影响着通商。此外,虽然需要从最大化整体国家利益的视角出发开展相互合作与整体通商谈判,但在韩国,由于部门间的权力游戏,协调工作仍未得到妥善进行。尽管存在各种相关委员会以及为协调这些委员会而设的对外经济长官会议,但外交部与经济部门间的合作仍显不足。为此,为应对近期日益受到重视的各项经济、安全议题,并实现综合性、战略性应对,于2021年成立了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其主要组成人员包括副总理、主要经济部门、外交、安全部门、国家情报院、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以及青瓦台两个室长和核心首席秘书。但其存在常设支持组织和例行会议不足的问题。此外,对外经济长官会议与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的角色与关系设定也未得到妥善安排。
在通商相关网络治理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有由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担任委员长的通商条约国内对策委员会、通商交涉民间咨询委员会、通商促进委员会、通商政策论坛等。但问题在于,“网络运营组织”通商交涉本部长是通商交涉本部长,而真正对通商政策做出重要决策的“通商促进委员会”、“通商产业论坛”、“通商条约国内对策委”等的主席却是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这限制了通商交涉本部长作用的发挥,并且由于产业部过于关注通商部分的成果,在谈判中最大化国家利益的努力也受到限制。此外,委员会之间存在职能重叠,负责这些委员会事务的产业部通商产业本部的行政力量也存在重叠。
3. 需要加强通商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并克服全球网络的断裂性
通商部门需要与国际和国内的各种产业界利益相关者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等目标群体开展业务。为此,必须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机制,在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协商和意见协调(高宝民 2018)。为此,需要通商行政的专业性,而这种专业性除了基本的工作能力外,还包括工作的一贯性和职位专业性的维持。然而,目前的韩国公务员体系基本上是以轮岗制为基础的。因此,即使在产业通商部内部,也存在产业和能源通商之间的轮岗,部门之间也因轮岗而无法培养通商专业人才。与所需的专业性和工作强度相比,通商职位在公务员薪酬体系中没有提供特别的补偿,因此不受公务员青睐。目前,通商本部试图通过专业公务员制度和民间经验者录用制度来提高通商领域的专业性,但其薪酬水平低于民间,[4]晋升激励不足,导致难以招募优秀人才,离职率也较高。因此,在同一职位上的持续性较低,并且由于职位变动频繁,导致国内网络与竞争国家相比相对薄弱。因此,迫切需要设计新的 인사管理体系和薪酬结构,以实现通商人才的专业化和持续长期任职。近期,三星公司任命前美国驻韩大使马克·利珀特(Mark Lippert)为三星电子北美法人负责对外事务的副社长,以及浦项钢铁公司与拥有前美国驻韩大使斯蒂芬·比根(Stephen Biegun)的咨询公司签订咨询合同以加强其网络等事例,都表明了国内网络管理在通商政策中的重要性。[5]4. 需要加强通商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并克服全球网络的断裂性
III. 通商政策治理重组方向
1. 新通商政策的战略方向
“在新通商环境下成为全球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者”
“在国际通商关系网络中扮演协调者和仲裁者的中心枢纽(Hub)角色”
随着全球供应链的变化和保护主义的抬头,国际通商关系将不再以现有的国际多边协定为基础,而是以资源依赖性和战略选择为基础的、严格互惠的、以双边协定为主的通商模式,以及以核心同盟国之间的多边协定为基础的、与安全相关的经济同盟体系内构建供应链的“友岸外包(Friendshoring)”战略将成为主流。不仅在通商领域,在外交领域,国家间的关系也是网络,而网络中的位置和能力可以拥有重要的力量。这不仅仅是拥有某种资源,而是在网络结构中占据何种位置的地位。此外,这种战略性关系网络的构建首先应以提高从各种冲击中恢复的弹性的冗余度高的连接结构进行。其次,应以建立强大的连接网络的形式进行,该网络强度高,即使在特殊冲击下也不会断裂。这有助于在 급격한 变化的环境中减轻不确定性并管理各种风险。更进一步,这种作为中心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将使我们能够在新的通商世界中制定标准和秩序,从而使我们处于有利地位。这将在近期日益增长的绿色通商、数字通商、科学技术和新产业标准等领域制定国际规则方面产生效果。此外,在此基础上,有可能在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推进扩大新的市场FTA网络和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图 1> 韩国的全球通商协定网络
为此,大韩民国必须拥有作为核心资源的大量 양자 关系构建,从而拥有高连接中心性的星型网络(Star Network),以能够影响许多国家。在上面的图中,中心的红色代表韩国,它应该通过与许多国家签订 양자 协议,并构建强大的连接的“小世界”网络。图中五边形的集合是四方安全对话(Quadrilateral Security Dialogue: Quad)或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ASEAN)等“小世界”形态的网络。也就是说,随着全球供应链的重组,为了适应新的全球价值链,应该加入以美国为中心的四方安全对话。在将目前的“四方安全对话+”(Quad Plus)转变为取代四方安全对话的多边合作体系的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争取加入的实际利益。此外,还应加入东盟等网络,成为各同盟国网络之间的中介国。通过这种先发制人的网络构建战略,在战略网络中进行定位和资源分配,可以利用韩国不断提升的国家地位,扮演新通商领域规则制定者(Rule Setter)的角色,确立有利于我国的国际规则。这将在近期日益增长的绿色通商、数字通商、科学技术和新产业标准等领域产生效果。此外,在此基础上,有可能在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推进扩大新的市场FTA网络和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2. 通商政策治理重组的原则
为了应对近期复杂的通商议题,需要一个负责经济安全政策协调的总括组织。目前,政府在设立由经济、外交、安全部门部长以及国家安全室常任委员参加的经济副总理主持的“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的基础上,总统府国家安全室也正在增加相关职能。然而,与事后应对相比,更需要的是综合性和先发制人的战略性准备。需要根据近期通商相关环境和范式转变,制定新的通商政策设计图并据此进行应对(孙烈、崔秀怡 2018)。
“日本正在整備相关应对体系,以进行综合性和战略性应对。2020年4月,在首相官邸国家安全保障局(与我国的NSC类似)设立了经济班,扩充了经济安全组织和人员;2021年,在岸田内阁中新设了经济安全担当大臣,并将其作为经济安全总括组织进行运营。日本自民党政务调查会下属的“新国际秩序创造战略本部”于去年6月制定了经济安全战略蓝图,目标是提高日本经济薄弱环节的“战略自主性”,并加强优势环节的“战略不可或缺性”。我国也需要制定中长期的战略,以应对和引领新的通商秩序。目前的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是非常设委员会,主要应对当前问题,因此需要一个能够进行先发制人的战略制定和国际网络管理的组织,以应对经济安全和新的通商变化。
特别是为此,需要建立一个能够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的通商数字化平台,该平台应基于科学依据制定战略,并需要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和利用该平台的组织。短期内,需要建立一个系统,将目前各部门履行的国际通商关系以及所有条约和协定的信息数据库化,并将相关的国内外信息也数据库化。如果出于安全原因难以通过外部网络构建平台,则应在政府内部网络上构建,以便用于通商战略。在数字化平台政府中,所有政府业务都应上传到云端并加以利用。这种外交通商平台的构建将提高网络管理的效率,并实现整体管理。这将能够有效利用和管理目前分散在外交通商及其他机构的职能。这可以作为前述国际通商和协定网络管理的重要资产和依据,因此需要新设此类组织。
综合以上所述,可以提出以下新政府通商治理设计原则:
1) 为实现先发制人应对而构建具有预见性(anticipatory)和战略性的组织
2) 构建具有敏捷性(agile)的组织,以实现对新通商环境的快速和常态化应对
3) 加强控制塔功能,以实现实质性的政策协调和融合功能
4) 构建具有高恢复力(resilience)的组织,以应对国内外通商冲击
5) 构建能够从国家整体利益角度处理复合性通商议题的综合性应对体系
6) 构建能够与国内外利益相关者进行顺畅沟通并提高理解度的治理体系
3. 新通商部门设计方案
为实现新政府通商政府组织设计原则,需要解决将现行通商相关部门设于何处的问题。通商交涉业务兼具产业和外交的侧面,因此在历届政府成立时,通商职能的归属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第一种观点是,将通商本部设于产业部之下,像现在一样,凭借产业相关专业性进行通商交涉。其理由是,如果通商事务由产业部负责,则可以基于对通商内容——产业——的知识和专业性,更有效地开展市场扩大、应对进口管制等业务。
第二种观点是,外交部应像过去的外交通商部一样,拥有通商的总括权限,并将通商视为不仅是贸易层面,而是从安全和国家战略层面进行交涉。其理由是,外交部在与外国进行谈判和交涉方面具有专业性,并且通商可以与外交、安全等其他对外议题有机地结合(具民教、崔秉善 2019;金润权 2017;高宝民 2018)。这些主张源于各部门所拥有的专业性和网络差异。国内产业网络优势的产业部与国外网络优势的外交通商部在通商领域哪个网络更重要的问题上存在争论,但实际上更应该 고민的是如何连接这两个网络以产生协同效应。第三种观点是,作为对这两种部门冲突的替代方案,应像美国一样设立独立的贸易代表部,由贸易代表部部长而非外交部部长或产业部部长担任通商治理的最高负责人和协调者,总括通商政策(孙烈等 2017)。更进一步的观点是,考虑到近期通商变化的议题,为实现实质性的协调功能和即时应对,应将其设于总统或国务总理之下。总结如下表所示。
<表 1> 通商业务组织类型별 优缺点
如<表 1>所示,考虑到优缺点,每种方式都存在优缺点,难以断定哪种方向是正确的。组织设计的核心在于通过发挥两种体制的优点并减少缺点的方式来设计组织。此外,还应构建能够反映前述新政府通商治理设计原则的治理体系。新的通商治理应成为一个在具备现有通商政策过程的专业性和复合性的同时,还具备敏捷性、预见性能力和高恢复力的组织。实现前述所有原则的新设独立通商组织是理想的。然而,在现实中,新设独立通商组织可能需要时间来巩固组织,以应对 급격한 新通商环境的变化,并且可能导致产业型和外交型体制的优点减少而缺点增多的不确定性。此外,在现实中,设立独立部门需要比目前的通商交涉本部更多的专业人才和组织,因此存在无法无限制地扩大政府规模的现实制约。其次,现行的以产业部为主导的体制因经济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应对问题而需要改变。然而,将目前的产业通商资源部下属的通商交涉本部全面移交给外交通商部,转变为过去的外交通商部,也需要时间来促进公务员的化学融合,并且由于尚未培养和 확보专业人才,因此前述的专业性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因此,新政府需要通过战略性、阶段性 접근 来连接职能并进行合作管理。此外,所有部门在相关业务中,都需要通过增加经济安全相关人员来加强能力,并通过新设部门来提高相关专业性。[6]
为此,首先,应将企划财政部现有的对外经济总括职能移交给外交通商部,由外交通商部作为相关总括控制塔发挥作用。美国国务院经济副部长(负责经济增长、能源、环境)的职责与近期新通商密切相关。在第二副部长之下,除了经济与商业局(Bureau of Economic and Business Affairs: EB)、能源局(Bureau of Energy Resources: ENR)、海洋与环境局(Bureau of Oceans and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and Scientific Affairs: OES)外,还设有科技顾问办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dvisor: STAS)和经济分析室(Office of the Chief Economist: OCE)。我国外交通商部也需要进行相应的部门改革,以与作为核心外交对象国的美方进行合作和应对。目前,第二副部长办公室由经济外交协调官、多边外交协调官、气候变化大使等组成,但实际上应对新通商相关领域的能力不足。因此,需要通过新设经济、气候与环境、能源、科学技术、数字转型、公共文化外交等部门来加强能力。其次,需要新设一个组织,负责在外交通商部内部统括管理和利用能够基于相关依据开展外交通商政策的数字外交通商平台。也就是说,需要建立一个组织,将前述所有对外条约和对外相关信息汇集到该平台,进行总括分析并用于谈判和通商政策。第三,应将现行的对外经济长官会议和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统一为对外经济安全战略会议进行运营。其秘书处也应设在外交通商部,并提供支持。第四,有必要在总统属下新设一个由官民、专家和核心部门参加的通商战略委员会或对外经济安全战略委员会。该组织应通过与各种相关专家和产业界的沟通、知识共享和相互理解,制定从解决当前问题到未来准备的综合性通商战略。委员会主席应被赋予总统经济安全特别顾问或通商政策特别顾问的职责,负责综合处理相关问题和对策,并向总统报告以做出决策。
这些新政府的通商相关治理设计原则在于,废止或重组目前杂乱无章、缺乏系统性且职能分散的组织和委员会,构建高效、有效的通商治理体系。然而,“冗余性”原则也非常重要,部门间的适当重叠和竞争可以构建高恢复力的组织,因此也需要加以考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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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产业通商资源部和韩国商工会议所主办的‘2022全球通商环境展望论坛’上,2022年通商三大核心议题被提出为供应链、数字、气候变化(崔英智 2022).”
[2] “我国也于21年12月与新加坡签署了《韩-新数字伙伴关系协定》(KSDPA),为构建全球数字贸易规范付出了努力(崔元烨 2021).”
[3] 外交部国际法务局、国际经济局、双边经济外交局、气候环境科学外交局负责通商业务
[4] “目前的通商业务尤其需要语言和专业性,如国际业务等。但相比应具备的能力,从担当公务员的角度来看,也并非特别受欢迎的业务。对外谈判需要超出基本水平的通商行政能力,而与国会、其他部门及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国内谈判则更加复杂和艰辛。实际上,国内在国会、协会等相关利益相关者那里受到困扰,同时成为媒体的争议对象(target),并且在国外也受到贸易国谈判代表的业务压力,通商行政现场与外界所见不同,内部困难重重(高宝玟 2018, 36).”
[5] 主要为国际律师和律师,与招聘民间经验者相比,薪酬水平较低。
[6] 日本的政府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要求中,要求增加负责经济安保的专职人员或新设经济安保相关部门。经济产业省要求增加63名人员以加强现有的出口管制制度和知识产权,财务省要求增加人员以加强外汇法修正案下的外资审查和事后监管,外务省要求增加人员以收集和分析信息、构建网络安全以防止敏感技术泄露,文部科学省要求构建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技术泄露监控合作体系,总务省要求分析海底电缆和5G的供应链,金融厅则计划新设“经济安保室”,以加强从安全保障角度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包括系统相关设备的采购方、核心系统网络攻击对策、金融交易信息管理体系等。这表明,日本并非试图将经济安保事务整合到某个部门,而是优先尝试全面加强所有相关部门的能力(金圭判 2021)。
■ 作者: 朴亨俊_成均馆大学行政学系、国政专门研究生院教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获得行政学博士学位,现任成均馆大学国政评估研究所所长、亚洲行政学会(AGPA)秘书长。曾任世界行政学会(IIAS)研究委员会委员、美国行政学会国际化分会选举委员及研究委员长、亚太政策网络(AP-PPN)运营委员、韩国行政学会国际合作委员长、韩国政策学会研究委员长及国际化委员长、东亚研究中心治理中心主任。专业领域为政策评估、政策变动分析、政策设计、合作治理、规制政策、政府创新。曾获美国行政学会最佳论文奖Mosher Award。近期著作包括《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East Asia: Evolution Towards Multi-stakeholder Partnerships》(合著. 2020), 《2020 韩国人的身份认同》(合著 2020), 《共同解决的社会问题:冲突与合作案例》(合编 2019), 《2017 大統領의 성공조건》(合编 2017), 《韩国政治与政府》(合著. 2020)等。
■ 负责及编辑: 李承延_EAI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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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