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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权困境:东亚海上秩序的未来

分类
评论与议题简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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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敏教(Min Gyo Koo)是首尔大学公共行政研究生院的助理教授。


东亚的波涛汹涌

东亚是世界上许多棘手海上争端所在地。2010年秋季,中国与日本因东海的尖阁列岛/钓鱼岛而引发的外交争端,证明了任何对海上问题的处理不当都可能破坏该地区微妙的力量平衡和利益格局。同样具有争议的是南海问题,中国日益增长的强硬立场不仅激怒了其东南亚邻国,也激怒了美国——美国迄今为止为东亚提供了海上稳定,但正日益受到中国的挑战。其他未解决的岛屿争端包括东海/日本海的独岛/竹岛主权争议、西北太平洋的北方领土/千岛群岛争议,以及苏拉威西海的西巴丹岛、塞巴提克岛和利吉丹岛争议,所有这些都已成为该地区沿岸国家之间最持久和最爆炸性的争论焦点。

该地区复杂的力量和利益平衡不允许单一的领跑者。韩国一直渴望在其邻国之间扮演平衡者的角色,但收效甚微。尽管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具有一定的制度韧性和适应性,但在应对海上挑战方面却显示出结构性局限。日本一直在寻求更大的回旋余地,同时依靠美国领导人来制衡中国这一潜在的地区霸权竞争者。中国日益强硬的海上政策已引起该地区许多国家的极大担忧。更复杂的是,美国最近一反早期不干涉的做法,表现出重新介入亚洲海域的迹象。因此,许多分析人士警告说,资源丰富的争议海域、高能源需求和相互竞争的国家认同之间的不稳定联系,可能在亚洲引发一场冲突的完美风暴。

中国一方面寻求新的地区海上秩序条款,另一方面又担心被困于非自身制定的制度中。中国的海军似乎已做好充分准备,超越其传统的海岸防御角色,进行远海防御,以保护其经济和战略利益。经过多年的否认,中国官员已证实,他们将在几年内部署航空母舰编队。中国还在发展一支先进的潜艇舰队,一旦该地区发生冲突,可用于阻止外国海军舰艇进入其战略水域。据报道,中国海军的预算占中国军队总预算的三分之一以上,这反映了北京目前将海军作为国家安全支柱的优先地位。

中国的崛起,加上美国对亚洲海域参与政策的调整,是否会进一步加剧东亚海上稳定性的紧张局势,使得任何区域层面的合作都极其困难,甚至不可能?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可以根据海上三个主要障碍来分析近期海上冲突。美中之间日益加剧的海上竞争及其对东亚海上稳定性的影响也必须加以考虑。在此之后,才能对目前处于海权困境的东亚海上秩序的未来进行批判性评估。

三个争论焦点

东亚海上问题网络是多层次的,源于三个最突出的争论焦点:离岸岛屿的主权争议、专属经济区(EEZ)和大陆架边界的重叠主张,以及资源开发,特别是自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生效以来。

首先,主权争端引发了民族认同和自尊问题,从而助长了领土民族主义。东亚持久的主权争端可以从多种方式来描述,但有四个特征尤为重要:(1)尽管经常诉诸历史来证明对争议领土的当代主张,但大多数争端起源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殖民时代,常常因殖民列强的任意划界而加剧,并被后殖民民族主义者所利用;(2)与其他地区相比,很少有争端得到正式解决,而且极少有目标国(其领土主张受到修正主义国家的挑战)承认争端的存在,从而阻碍了声索国进行谈判;(3)争端存在周期性模式,在启动、升级和降级(如果不是终止)之间重复出现;(4)尽管如此,反复出现的危机很少将升级和敌对程度提高到失控的地步。

其次,随着声索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已复杂的海域变得更加复杂。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广泛采用,东亚沿岸国家认识到,曾经仅限于争议岛屿主权的问题,现在已包括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上管辖权主张重叠。此外,领海和其他海域的直线基线的采用,使得划定海上边界这一本已艰巨的任务更加困难。在此之上,在海洋法历史上,“等距”方法与“公平”原则之间一直存在持续的紧张关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选择避免对任何一个原则做出明确的提及,因此为划定海上边界提供了不足的指导。事实上,边界划定争端可能变得与主权争端一样棘手,因为如果国家精英奉行合作方法,他们同样会受到国内持有否决权的玩家的制约。

最后,争议地区岛屿的存在不仅使划定海上边界的任务复杂化,也使海洋资源开发问题复杂化,因为如果将争议岛屿的“主权”授予挑战国,挑战国可能能够声称对争议岛屿附近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拥有“主权权利”。该地区所有能源短缺的沿岸国家都觊觎争议岛屿附近高潜力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它们还依赖争议海域提供大部分海洋食物来源。值得注意的是,东亚国家(尽管有时只是偶尔)能够克服民族主义压力,在海上管辖权问题以及资源联合开发方面进行合作。然而,在全球能源和海洋资源短缺期间,冲突升级的危险尤其大。

在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不断变化的背景下,主权争端、未划定的海域、渔业以及该地区的海上天然气开发等一系列问题,已导致并加剧了中国与其邻国(包括美国)之间最近的海上对抗。随着中日两国之间民众情绪日益敌对,不仅在争议岛屿问题上,而且在行使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方面,双方的怨恨都得到了表达,包括中国在东海单方面开发春晓油气田。中日两国在边界划定的基本原则上存在根本分歧。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明确提及日本的中线概念,但国际法院的划界判决越来越倾向于基于“相关因素”(如海岸线的相对长度)的等距线。相比之下,中国则援引1969年的北海案,该案认为海岸线长度和大陆架是划界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在中国看来,鉴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调“公正”,划界应考虑中国海岸线的长度和大陆架的自然延伸等因素。中国确实认为日本的中线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因为它不仅是“单方面”宣布的,而且将东海一分为二。

事实上,中线是达成2008年6月中日之间关于资源开发的共识的最大障碍。双方都无法就联合开发区(JDZ)的选址达成一致。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它需要位于中线之外,位于重叠区域。从日本的角度来看,联合开发区应以中线为界,因为它代表了两国海岸线之间的等距点。最终,中国同意了一个包括中线以中国一侧的空间的联合开发区。虽然毫无疑问,这是达成协议的关键,但这一让步在中国国内强硬派中招致了严厉批评,并解释了北京在执行该协议时的矛盾态度……(续)


致谢

感谢全哉承(Chaesung Chun)、申成浩(Seong-Ho Sheen)、金河贞(Ha-Jeong Kim)和金智娜(Jina Kim)的宝贵意见。

*本文为使用 AI 从英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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