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I评论】习近平主席获得“核心”地位的意义
【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在会议公报中首次将习近平主席表述为“核心”,标志着习近平主席的地位得到提升。成均中国研究所研究员梁甲龙评价道,中国社会已形成需要强有力领导来推动新发展的共识,而习近平主席地位的提升是党顺应这一社会氛围所采取的一项高度政治策略。但他同时指出,尽管“核心”地位的巩固加强了习近平的权力,但由于党内重视共识的传统依然根深蒂固,尚不能断言一人执政体制已经开始。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六中全会”)上,官方公报首次公开提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表述意味着,在七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习近平是唯一确立了“核心”地位的领导人。当然,早在2016年初,时任湖北省委书记的李鸿忠就曾提出“习近平是党中央的‘领导核心’,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此后,“核心”一词也曾间歇性地与习近平相关联,但此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这一正式场合使用“核心”一词尚属首次。这不仅向国内外宣告了习近平地位的提升,也意味着党内关于习近平权力加强的广泛讨论已成为现实。此外,这预示着在即将于2017年下半年召开的中共十九大和2022年下半年召开的中共二十大上,习近平在领导体制改革和领导层接班中的作用将得到扩大和加强,预计中国精英政治也将发生重大变化。
在中国政治中,拥有“核心”地位的领导人仅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人。胡锦涛时期使用的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表述,因此“核心”一词并未被正式使用。在胡锦涛执政时期,“第四代领导核心”、“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四代领导集体”等表述曾出现一两次,但仅限于外国媒体或地方报纸的短暂提及,中央从未正式将胡锦涛称为“核心”。参照这些过往的先例,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中提及习近平为党中央的“核心”,表明习近平的地位有可能超越胡锦涛,提升至与毛泽东或邓小平同等的地位。
此次习近平“核心”地位的提升,似乎是此前长期在幕后精心准备的结果。在中国政治中,对于“核心”地位的必要性已形成广泛共识,并且为扩大这种氛围,幕后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早在2016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已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汇报》。在这次会议上,政治局层面首次公开提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四个意识”。以此为开端,各级地方党委书记和学者在相关讨论中,自然而然地扩散了对“核心”的讨论。例如,2016年1月11日,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四川省委常委会议上公开表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两天后,1月13日,安徽省委书记王学军在安徽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使用了同样的表述:“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随后,2016年1月15日,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民主生活会精神的会议上表示“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郭金龙虽为地方党委书记,但拥有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身份,这表明关于习近平“核心”地位的讨论已在政治局层面非正式地流传。将这些地方层面的讨论综合起来,可以认为正是这些讨论最终促成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习近平的“核心”地位。
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关于“核心”必要性的讨论由来已久。例如,毛泽东曾强调“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邓小平也曾提及“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强调了“核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回顾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获得“核心”地位的过程,他们都是在一定时间推移后或出于战略考量确立了“核心”地位。毛泽东虽然在1935年的遵义会议上事实上掌握了党、政、军大权,但其“核心”地位直到1945年中共七大才正式确立。邓小平则是在改革开放推进过程中逐步确立了“核心”地位。而江泽民则是在上任伊始就被邓小平有意识地赋予了“核心”地位。当时,由于“六四”事件等国内外因素导致党的领导和统治的合法性受到动摇,为了赋予江泽民作为党、政、军最高领导人应有的权威和魅力,战略性地赋予了他“核心”地位。
然而,与邓小平或江泽民不同,习近平是通过近四年的准备过程,从基层开始逐步扩大了对“核心”地位的共识,最终确立了“核心”地位。在此过程中,党的领导和统治,或者说党的管理,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一点也不容忽视。
执政后四年,习近平的活动可以说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需要“核心”。习近平在执政期间,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四个全面”的推广以及在国际社会中强调积极作用等,为在中国和中国共产党出现一位有权威、有力量、有能力的领导者作为新政治核心营造了社会氛围。
在此过程中,习近平个人对胡锦涛执政时期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的观察,也起到了重要的“政治意识”作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余年,在新的发展势头下,习近平需要推进中国的新飞跃,即所谓的“大改革”。从这个角度看,加强领导力在中国国内政治中已获得了充分的共识和广泛的认同。
这一系列过程都意味着,是时候修正以“增长”和“发展”为范式的所谓邓小平式发展战略了,这也构成了中国面临的以“大改革”为名的新的挑战。因此,现在是需要“习近平式”政治和思想,以及需要被“习近平式”重新解读的社会主义的时代,这种共识已广泛传播。从这种社会氛围来看,习近平获得“核心”地位可以被解读为中国共产党为准备中国的新变化而采取的现实应对措施。
然而,即使形成了关于“核心”的社会共识,关于当前是否需要习近平的“核心”地位,以及“核心”地位的确立是否直接意味着习近平个人权力的加强,以及这种权力加强是否会体现在领导层接班过程中习近平影响力的增强上,都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首先,关于时机是否恰当的问题。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常每年召开一次,而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事实上已接近尾声。因为明年召开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将是决定和检查为十九大做准备的实务性会议。因此,在习近平执政前半期五年中的最后一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以党中央的名义决定确立习近平的“核心”地位,可以被视为党为了给习近平加冕而采取的一项高度政治策略。
其次,尽管习近平获得了“核心”地位,但在短期内似乎不会直接转化为个人权力的加强。这是因为,尽管社会对“核心”的必要性形成了共识并正式确立了“核心”地位,但中国仍然重视集体领导体制。此外,习近平虽然将自己的权威提升至“核心”地位,但并未否定集体领导体制的有效性、必要性和正当性。反而,在一种既要维护“核心”地位又要加强集体领导体制的微妙氛围下,个人权力的短期加强可能会进入一个“喘息期”。可以说,他同时肩负着维护“核心”地位和激活集体领导体制的双重任务。
最终,这意味着现在断言习近平凭借“核心”地位的确立已经开始了个人集权,或者能够利用“核心”地位左右接班人格局,还为时过早。这是因为,“核心”地位的加强和集体领导体制的维持,这两种相互对立的问题,在中国现实中都具有必要性,因此在正当性的层面上,在一段时间内将不得不共存。因此,未来如何创造一个能够和谐协调个人权威与集体权威的体制性、实践性方案,将是一场高难度的复杂政治斗争。虽然习近平凭借“核心”地位的确立,无疑占据了发挥强大领导力的有利高地,但要长期稳定地实现习近平的领导力,还需要在接下来的十九大、二十大过程中进行密切观察。
总而言之,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升了习近平的地位至“核心”,并赋予了他权力。然而,党仍然处于重视共识的传统框架内,反而此次会议使中国共产党面临着维护习近平“核心”地位的同时,激活集体领导体制的挑战。■
作者
梁甲龙_ 成均中国研究所研究员。在中国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持久性、干部和精英政治等执政的内在动力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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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