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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一体化的可能性及其实现路径

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09年7月16日

赵贤,前外交通商部能源资源大使,毕业于延世大学政治外交系,曾任外交通商部国际经济局局长、驻联合国代表部公使衔参赞。


발표摘要

东北亚一体化可以为东北亚三国带来巨大的激励。东北亚一体化的目标是经济繁荣与安全。东北亚地区经济相互依存度已非常高,若实现区域一体化,将能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从安全角度来看,东北亚区域一体化对中日韩三国都有利。中国和日本可以通过区域一体化减少相互的安全威胁,缓和军备竞赛。韩国也能通过区域一体化获得安全保障,并且,正如德国通过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 EU)实现和平统一一样,区域一体化将能极大地帮助朝鲜半岛的统一进程。

中日韩三国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s: FTA)可以成为东北亚一体化的手段。欧盟的一体化始于煤钢共同管理,此后贸易自由化和单一货币制度的引入起到了牵引作用。中日韩三国间商品贸易、投资、服务市场的自由化FTA的签署,将成为长期一体化的手段。

东北亚三国FTA签署战略包括:1)韩国居中,推进韩日/韩中双边FTA的阶段性战略(step by step);2)中日韩FTA一揽子协议方案(grand bargain);3)通过部门间一体化推进实质性一体化的方案(sectoral approach)。考虑到中日经济差距和相互不信任,相较于FTA签署等法律上(de jure)的一体化,更现实的做法是,在各个领域积累交流,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实质性(de facto)一体化。

美国在东北亚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欧盟的一体化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美国扮演了欧洲和平的守护者(guarantor of peace)的角色。与韩国、日本签署了相互安全保障条约的美国,若能在东北亚扮演同样的角色,将极大地推动东北亚一体化进程。在合作过程中,韩国的作用十分重要。东北亚一体化能带来最大激励的是韩国,而日中之间由于相互不信任感较高,直接推进两国间的一体化存在困难。若韩国作为中间人(facilitator),在可实现相互合作的领域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日韩三国间的信任,并为东北亚三国一体化铺平道路。

讨论

一体化的概念

区域合作与区域一体化的概念应加以区分。合作是指基于追求利益而进行的市场交易、关税谈判等,不带有目的性;而一体化则带有目的性。例如,关于亚洲货币基金(Asia Monetary Fund)的讨论属于合作,而非一体化。欧盟是区域一体化,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是区域合作。一体化必须超越单纯的利益追求,包含其目的性。必须深化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相互协调程度和深度,并拥有共同创造的愿景,才能称之为一体化。多边合作与区域一体化应加以区分。

一体化的范围

存在关于一体化范围应局限于东北亚,还是应涵盖东南亚,讨论东亚区域一体化的争论。主张应包含东南亚的观点认为,若仅局限于东北亚,则经济一体化的需求和稳定投资空间的 확보将面临困难;若包含东南亚,则可以积极利用自1997年以来持续进行的东盟+中日韩(ASEAN+3)会议来讨论区域一体化。主张仅局限于东北亚的观点指出,从东盟FTA的贸易量来看,内部贸易比重较低,且实际享受FTA协议关税优惠的贸易量不足10%。相反,东北亚三国的域内贸易量为25%。考虑到欧洲一体化初期域内贸易量为19%的情况,可以认为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已经奠定。此外,要从经济一体化发展到区域一体化,需要共享政治愿景,而与包含东南亚的庞大亚洲相比,东北亚三国的愿景共享更为容易。

无论将区域范围设定在哪里,要在东北亚实现成功的区域一体化,就必须从一开始就将美国纳入考量并提出愿景。中国未来将持续强大,但美国仍将是强大的力量。美国虽然地理上是太平洋力量,但在亚洲区域一体化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只有承认美国作为区域内和平守护者的作用,才能实现成功的区域一体化。

一体化的必要性与手段

在强调一体化必要性的同时,指出了经济和安全两个层面的需求,但一体化的手段却只强调经济。经济方面反而可能难以合作。国家间的经济利益可能发生冲突。经济损失是显而易见的,但通过经济一体化获得的利益却难以计算。最终,仅凭经济逻辑难以推动一体化。

反而,以安全逻辑 접근可能更具说服力。欧盟的基石——欧洲煤钢共同体(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ECSC)也是从安全逻辑出发的。欧洲各国为制衡德国,同意共同管理煤炭和钢铁。在共同管理过程中,附带产生的经济利益产生了扩散(spill over)效应,并最终发展为区域一体化。若要推进东北亚区域一体化,就应指出推动东北亚一体化的安全因素,而非经济必要性,并提出实现一体化的手段。应思考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在东北亚三国之间可能是什么。

东北亚安全因素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国的崛起。近期,由于中国的崛起,韩国和日本感到安全上的不安,并表现出加强以美国为中心的双边同盟的姿态。从安全角度来看,一体化是必要的,因为以美国为中心的双边同盟也无法解决安全困境。区域一体化是解决这些安全困境的补充措施,因此即使经济利益目前不明确,也有长期推进一体化的理由。

实质性一体化(de facto)与法律上(de jure)一体化

实质性一体化(de facto)是指市场和企业的融合,法律上(de jure)一体化是指国家政府间的融合。一体化的必要性体现在法律上(de jure)一体化层面,而非实质性一体化。实质性一体化是市场在政府主导之外自行实现的。超越实质性层面的一体化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在实质性一体化过程中会产生矛盾。市场为了追求共同利益而推进实质性一体化,但同时也会必然产生矛盾。政府的介入是为了解决这些矛盾。

金融合作

近期,在清迈倡议(Chiang Mai Initiative)份额协议达成后,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步伐正在加快。从欧洲的经验来看,贸易一体化之后会实现金融一体化,而东亚则是在金融一体化先于贸易一体化。在东亚,这种顺序反而更为自然。东亚之所以能够先实现金融一体化,是因为共同的“危机”经验。经历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区域国家之间产生了通过合作共同解决危机的动机,这为加速东亚国家金融一体化提供了动力。相反,由于缺乏这种危机感,贸易一体化反而可能更加困难。此外,FTA的签署也可能与其他东亚区域外的国家进行。相较于通过FTA推进东北亚一体化,以排他性的货币领域合作为基础推进一体化可能更为有利。

近期,清迈倡议于5月3日达成了份额协议。区域多边组织达成份额协议,在为其他东亚区域组织树立先例方面意义重大。份额以32%(中):32%(日):16%(韩):20%(东盟)的比例决定,这将为今后的决策方式提供良好先例,并在东亚合作制度化方面发挥作用。

欧洲的历史与东亚的历史

欧洲的历史与东亚的历史存在巨大差异。欧盟是在经历了400年的战争经验后诞生的。如果说欧洲国家的区域一体化是近代以来争夺霸权的结果,那么东亚则是在脱离以中国为中心的统一历史后才过去不到200年。若要像欧洲那样以安全逻辑实现一体化,还需要更多的冲突经验。

东亚在权力(power)、利益(interest)、认同(identity)层面,一体化与分裂的景象并存。尤其是在认同层面,情况非常复杂。东亚在19世纪之前共享统一的认同,进入近代后分裂为各个国家。与欧洲不同,东亚既有统一的力量,也有分裂的力量。必须充分认识到东亚区域的这些特性,并推进符合东亚方式的一体化。


发言人

赵贤

主持人河英善

评论员

具民教

金炳国

金良姬

孙悦

李淑钟

李升柱

李勇旭

李在承

崔泰旭

*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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