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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问答:约翰·朴 | 第三次核试验与国际社会对朝制裁的局限性

分类
多媒体
发布日期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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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 链接:video.eai.or.kr/130222_Sqa.flv

约翰·朴(John S. Park)是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的斯坦顿核安全研究员(Stanton Nuclear Security Fellow)。他的主要研究兴趣在于金融制裁作为防扩散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并特别以朝鲜案例为中心进行研究。2007年至2012年,他负责美国和平研究所(U.S. Institute of Peace: USIP)的东北亚“一线半”项目。他曾为美国国防部、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会委员会就东北亚政策提供咨询。他曾领导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Harvard Kennedy School)的朝鲜分析小组(the North Korea Analysis Group)项目,并曾在高盛(Goldman Sachs)的美国军队民营化融资部门、高盛企业并购咨询部门(M&A Advisory Group, Hong Kong)以及波士顿咨询公司(The Boston Consulting Group’s Financial Services Practice, Seoul)工作。


第三次核试验与联合国对朝制裁的局限性

“只要朝鲜在中国境内进行经济活动,对朝金融制裁就难以奏效”

需要关注朝鲜贸易方式的变化。朝鲜在先前四次联合国安理会决议(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UNSCR)的国际社会制裁下得以生存,这表明朝鲜体制已经掌握了在制裁下生存的方法。如今,朝鲜的大部分经济活动都在中国境内进行,这一点正成为施加更强有力制裁的巨大障碍。尽管近期诸如2005年针对韩亚银行(Banco Delta Asia: BDA)的定向金融制裁(targeted financial sanction)等方式的制裁被视为现实的政策选项,但只要朝鲜像现在这样在中国境内直接活动,就很有可能难以取得与当时相同的效果。

韩美日单独对朝制裁的局限性

“韩美日几乎没有进一步提高对朝制裁水平的手段”

韩国、美国和日本对朝鲜施加制裁的手段有限。问题出在朝鲜当局通过国营公司进行对外贸易的方式。这些公司大部分在中国境内活动,并与中国企业合作,以中国企业代替朝鲜企业负责物品的采购和销售。这种交易方式超出了政府间的活动,属于私人商业领域。

朝鲜可以从中国市场采购所需物品。在全球化趋势下,外国企业为了生产面向中国市场的产品,在中国当地建设了工厂。因此,朝鲜的国营公司通过中国合作伙伴企业,更容易采购到“军民两用设备”(dual-use equipment)。从外国企业的立场来看,他们与中国企业进行的是合法交易,因此很难知道背后是朝鲜。

朝伊合作与导弹技术扩散

“朝伊关系是两国导弹能力增强的核心因素,但大多数人都忽视了这一点

朝伊关系是两国导弹能力增强的核心因素。大多数研究者或政府官员倾向于将两国之间的密切关系视为单方面受益。当然,历史上确实有过单方面受益的时候。例如,在两伊战争期间,朝鲜向伊朗提供了导弹。然而,两国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如今已发展为互惠关系。

值得关注的案例是朝鲜通过伊朗获得了俄罗斯的火箭技术。2005年,伊朗在自主导弹项目开发上遇到了困难,最终在俄罗斯企业的帮助下克服了初期的困难,并于2009年成功将奥米德(Omid)卫星送入轨道。2012年12月“银河3号”的成功发射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朝鲜能够获得伊朗从俄罗斯那里获得的技术。

防止核导技术扩散的国际措施

“最重要的是理解伊朗-朝鲜贸易网络的本质”

“军需品、运输和采购大部分通过商业手段进行”

有必要理解伊朗与朝鲜之间贸易网络的本质。两国之间的联系并非通过直接合作方式建立,而是通过中国企业等中间媒介建立。此外,合作过程中进行的交易也并非以可追溯的电汇形式进行,而是通过现金支付或经由中国金融机构处理。只有理解了这种两国间的交易流、结构和现金支付方式,才能掌握朝鲜和伊朗是如何规避国际社会制裁的。

为了切断伊朗-朝鲜贸易网络,需要了解两国交易过程中中国民营公司所扮演的角色,并密切追踪它们以何种方式充当朝鲜国营公司的代理人。尽管伊朗与朝鲜之间的交易在中国境内进行,但在此过程中也经常利用东南亚的港口。对国际社会相对容易监控的东南亚港口采取集中措施,也可能是一种方法。

朝鲜问题与中美关系

“中美都将解决朝鲜问题视为优先议题,但在解决方案上立场存在分歧”

中美关系正在发展,但并未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仍然存在相互不信任的问题,需要努力建立信任。中美都将解决朝鲜问题视为优先议题,但在威胁认知方面存在明显立场差异。

中国国家利益的优先顺序在于朝鲜半岛的稳定以及促进朝鲜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国倾向于认为,朝鲜核问题可以在地区稳定和朝鲜经济发展得以实现后自然解决。这与将核恐怖视为最严重威胁的美国立场相冲突。朝鲜核武器项目越发展,美国感受到的核扩散威胁就越大。

中美两国在朝鲜无核化这一目标上拥有共同利益。然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法上,双方未能缩小立场差距。美国众议院推动的《伊朗、朝鲜、叙利亚防扩散问责法案》(Iran, North Korea, and Syria Nonproliferation Accountability Act of 2013)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法案将中国企业也列为制裁对象。然而,中国企业基于过去在制裁期间的运营经验,维持着非常复杂的经营结构,因此很难采取能够产生实际效果的制裁措施。此类法案在政治上可能具有意义。但制定能够切断通过中国企业进行的朝鲜对外交易的实质性措施,则极为困难。■


东亚研究院(EAI)获得美国麦克阿瑟基金会(MacArthur Foundation)的财政支持。EAI通过视频访谈形式,面向国内外专家进行“智能问答”系列活动,旨在通过与相关领域专家的问答,对当前热点问题提供及时且深入的分析。本稿件由EAI亚洲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史蒂芬·兰格(Stephen Ranger)整理的访谈内容,经建国大学实习生沈奎尚(Shim Kyu-sang)和EAI亚洲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员金阳奎(Kim Yang-gyu)翻译而成,内容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与东亚研究院的立场无关。引用“智能问答”系列时,请务必注明出处。

*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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