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N工作论文] 印度尼西亚政党财务以实现更好的问责制
[编者按]
在印度尼西亚这样的民主国家,政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履行其职责,政党需要充足的财政资源来选拔公职人员,在机构中充分任职,并开展适当的资助项目。政府提供财政援助以鼓励政党活动的制度化,但援助金额仅能部分覆盖开支。然而,随着民主化导致政党维护成本高昂,它们被迫通过利用政府中的有利地位和寻求不充分的赞助商来筹集政治资金。政党从各种可用资源中筹集资金的行为本身并非问题,然而,印度尼西亚科学院的作者 Sri Nuryanti 博士指出,此类行为可能为腐败和滥用铺平道路,从而损害政党的问责制和廉洁性。Sri 博士建议政党和政府就财政补贴制定具体的指导方针和法律追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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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尼西亚这样的民主国家,政党的存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印度尼西亚存在的政党通常会竞争每五年举行一次的选举。政党只有在完成许多程序性活动后,例如向大选委员会提交政党组织和结构,随后由大选委员会进行核实,才有资格参加选举。获得大选委员会批准后,政党才有资格参加选举。对于 2019 年举行的选举,《2019 年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必须按照大选委员会提供的日程,向大选委员会提交其竞选财务报告。这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政党的竞选财务,其更大的目的是为了让政党对其财务管理负责。因此,作为公共实体,政党必须接受财务披露。
在印度尼西亚,有关于政党财务的法律规定,旨在实现政党更好的问责制并防止政治腐败。根据《2008 年第 2 号法律》和《2011 年第 2 号法律》第 34 条,政党的财务来源有三种:成员费、合法捐款以及来自国家收支预算和地区收支预算的财政援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政党财务不仅包括其内部资源,而且能够跨越议会门槛的政党还可以通过《2011 年第 2 号政党法》规定的政治财务援助计划获得政府的财政援助。政党财务援助计划通过国家收支预算(Anggaran Pendapatan dan Belanja Negara/APBN)实施。这些资金不仅用于为选举做准备,还用于维持政党组织的运转,包括办公室活动运营以及其他政党活动,例如支持干部教育、培训和提高政党内的人力资源能力。通常,每个政党都会举办全体会议、巩固和协调会议以及对其政治家进行培训。
■ Ridho Imawan Hanafi是印度尼西亚科学院政治研究中心的研究员。他的研究重点是民主、政党、选举以及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和治理。他于 2005 年获得泗水 Dr. Soetomo 大学传播学院新闻系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并于 2013 年获得印度尼西亚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政治学系政治学硕士学位。他撰写了书籍章节、期刊文章,并为《Kompas》和《Koran Tempo》等印度尼西亚媒体发表了他的分析。他目前是该中心政党研究团队的协调员(2020-2021 年)。
■ Sri Nuryanti是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印度尼西亚科学院政治研究中心的や研究员。她曾任印度尼西亚大选委员会 2007-2012 年的选举委员,成功监督了 2009 年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以及 2007 年至 2012 年的地方选举。她积极参与国内和国际的各种学术活动。她是亚太和平研究协会的联合秘书长,也是国际和平研究协会的执行理事会成员。她是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选举研究所的负责人。
- 由研究助理 Juhyun Jun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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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使用 AI 从英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