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 Monitor Vol.2] 反企业情绪与CSR认知的国际比较:多样性与类型特征
2013 RADAR韩国调查主要结果
CSR认知国际比较的重要性
本报告分析了由国际民意调查机构GlobeScan主办,并由东亚研究院和社会企业研究院作为韩国调查研究责任机构参与的26国国际CSR认知调查数据。尽管韩国的CSR讨论深受国际社会CSR话语的影响,但对于国际社会如何看待CSR,我们尚未有充分的理解。
比较国际社会与韩国国民的CSR认知之所以重要,第一,国际社会整体趋势的变化是影响韩国社会CSR发展方向的重要外部环境因素。在全球经济的强烈影响下,韩企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变化,是韩国政府、企业、社会寻找发展方向时的重要战略考量。第二,对于对外贸易依存度不亚于内需的韩国而言,在海外投资及经济合作过程中,理解各国的CSR舆论变得日益重要。
因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CSR认知进行比较,准确把握韩国社会CSR认知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至关重要。最重要的是,需要区分CSR相关主要议题中,国际社会认知趋于某种方向的领域与国家群体间差异加剧的领域。对于已成为普遍全球趋势的领域,应积极采纳;对于国家间差异不可避免的领域,则需开发符合韩国特性的CSR战略。为此,有必要关注CSR发达国家国民的认知。因为借鉴其比我们更长的经济发展经验积累的成熟的经济社会公民意识和消费者行为文化至关重要。反之,也应关注比我们经济规模或企业领域落后的国家。在韩国,以不同于以往的地位,政府和民间企业在政府层面和民间企业层面正在进行对国际社会、个别国家的各种海外援助和投资,关注这些国家可以为有效实现这些努力的成果提供重要的启示。
本研究旨在考察各国CSR环境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环境因素)——企业信任基础,并围绕(1)看待CSR的视角与方法、(2)消费者CSR实践行为这两个更直接地表达各国CSR认知类型的方面,梳理国际社会CSR认知的多样性。在此基础上,梳理发达国家型CSR认知类型与发展中国家型CSR认知类型的特征,并通过定位韩国CSR认知类型的 Thus,提供未来发展方向的政策启示。
CSR基础设施:反企业情绪比较
韩国大企业信任度,23国中垫底
2013年对23个国家的关于大企业信任度的调查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韩国国民对大企业的不信任度最高。虽然看待企业的方式是多方面的,但上述结果表明韩国国民所感知到的企业不信任程度非常严重。
相反,印度尼西亚(82%)、中国(76%)、印度(75%)、巴基斯坦(62%)等亚洲新兴大国,以及肯尼亚(78%)、加纳(77%)、尼日利亚(69%)等海外投资和援助迅速增加的非洲新兴开发中国家,被认为是亲企业情绪较强的代表性国家。此外,传统的经济发达国家(OECD)中的加拿大(73%)、澳大利亚(72%)、德国(64%)、英国(59%)也对企业持有相当友好的认知,而在经历经济衰退的美国(54%)、波兰(53%)、法国(52%)等国,对企业的信任度也超过了半数。
然而,在遭受经济危机直接打击的欧洲的西班牙(44%)、希腊(38%),南美的OECD国家智利(49%)、墨西哥(43%),以及虽然作为新兴强国但未能摆脱衰退局面的俄罗斯(44%)等国,大企业信任度均未过半。
[图1] 23国大企业信任度:“信任”的回答比例(%)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Q1At_b)
经济发展水平与大企业信任度的关系:U型曲线(curvilinear)
以各国大企业信任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为中心进行类型化,可以发现非常有趣的结果。[图2]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国民收入:Gross National Incomes per Capita)对各国回答信任大企业的比例进行交叉分析的结果。在被调查的23个国家中,以韩国(人均国民收入2万多美元)为基准,得出了相反的关系类型。
总体而言,人均国民收入在2万美元以上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群体,国民收入水平越高的国家,大企业信任度越高,呈现线性关系。即,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大企业信任度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发展中国家群体也尽管国民收入水平较低,却表现出超越发达国家的大企业信任度。也就是说,超过人均国民收入3万美元的领先国家,以及不足5000美元(中国)的国家群体,都被归类为信任大企业的国家。以上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与大企业信任度之间的关系呈U型。
[图2] 经济发展水平与大企业信任度之间的相关关系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Q1At_b), WDI(World Bank)
调查中包含的新兴开发中国家,多为展现出高经济活力的国家,而非长期遭受经济衰退的国家。[表1]显示,截至2011年,中国(9.3%)、印度尼西亚(6.5%)、印度(6.3%)等经济高速增长的新兴经济体,以及非洲经济高速增长的新兴开发中国家(加纳15%、尼日利亚7.4%)、转型期的主要拉丁美洲国家(秘鲁6.9%)均包含在内。然而,经济发展水平处于OECD国家中下游或接近该水平的国家,大企业信任度反而下降,呈现反比关系。人均国民收入在1万至2万美元左右的波兰、智利、墨西哥、韩国等OECD中下游国家,以及增长势头放缓的新兴经济体俄罗斯,还有被指为欧洲经济危机发源地的希腊、西班牙等国,虽然已达到比新兴开发中国家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但对企业的看法却十分冷淡。
韩国正处于这一转折点。这似乎是因为在1960-70年代政府主导的国家经济高速增长期向1980-90年代经济自由化阶段转型过程中,企业主导的经济增长带来了普遍的积极评价,但经济危机这一“增长的陷阱”将这种认知转变为经济民主化的改革对象(金相租 2012;洪基贤 2011)。根据首尔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的“世界价值调查”数据,1981年调查时,国民对大企业的信任度平均值大于0,信任的舆论相对较强;但到了1990年代,则持续下降,呈现跌破-10点的趋势。2004年调查时,大企业信任度似乎有所恢复,但最近又开始恶化(李在烈 2011,郑汉蔚 2013)。此外,韩国对大企业的反感程度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高,未来能否建立起发达国家型的企业信任基础,将成为韩国CSR乃至国家经济层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
[表1] 调查对象国经济发展指标
资料来源:WDI(World Bank)
舆论视角下的CSR概念差异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极具争议性。首先,以社会责任的范围和内容为标准,以下两种认知类型一直处于对立状态:一种是认为企业应在法律框架内履行其本来的经济功能,如创造利润和就业机会(经济责任优先论);另一种是强调道德经营,将环境问题、对贫困、教育、保健、社区的贡献等涉及全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内容也包含在内的规范性CSR概念(社会责任优先论)。
CSR概念争论:从规范性CSR转向战略性CSV的格局
近年来,对将社会伦理价值与责任、经济价值与遵守法律的企业责任进行整合思考的战略性CSR,以及从共享价值创造(CSV)的视角看待的新概念CSR的关注度日益提高。这是因为,对于在现有CSR争论中过度强调CSR的伦理/规范层面,或者反之,将企业的作用仅限于经济责任的二元对立的看法,怀疑论正在加强。这些讨论由波特和克莱默的理论主导,他们认为,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和经济责任(economic responsibility)不应是对立关系,而应从“创造共享价值(creating shared value,以下简称CSV)”的视角来看待,它们是相互补充的。他们主张,企业追求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可以并存的,当两者共享时,才能实现可持续的企业经营(Jones 1995; Pirsch et al. 2006; Porter and Kramer 2011)。
这些理论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只要将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视为对立关系,那么无法放弃经济责任的企业就必然会不断提供冷漠和不信任的素材。这意味着,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规范性正当化越加强,就越会产生将企业的CSR活动视为虚伪的CSR困境(Porter and Kramer 2011)。
现实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以西方学术界和发达国家为中心,将企业责任限定在经济责任的讨论迅速减弱,传统争论格局已失去影响力。取而代之的是,在对CSR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争论焦点已转移到“应优先社会责任而非经济责任”的规范性CSR观点与“应整合看待社会责任-经济责任”的CSV论(战略性或工具性视角的CSR)之间的竞争(Jones 1995; Porter and Kramer2006)。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CSR认知差异
从主导CSR讨论和实践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认知调查结果来看,我们可以确认,争论格局已从“经济责任优先论CSR”与“社会责任优先论CSR”的竞争,转变为“规范性CSR论”与“战略性CSR(CSV)论”的竞争。[图3]是关于各国国民更倾向于“大企业应专注于在法律框架内创造利润、纳税和创造就业机会”(经济责任优先论)、“应建立高于法律要求的道德标准,并积极为创造更美好的社会做出贡献”(社会责任优先论),还是“应折衷并并行上述两种主张”(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并行论)的调查结果。
[图3] 各国对大企业社会责任活动认知类型分布(%)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Q6t)
注:除这三个范畴外,“没有太多期待”、“不知道/无应答”的比例未标出。
24国调查结果显示,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认为应折衷或并行两种主张的观点占多数,而支持构成传统争论焦点的社会责任优先论和经济责任优先论的舆论则相对占少数。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并行论在澳大利亚(53%)、英国(51%)、美国(50%)、加拿大(46%)等地占比较高。发达国家中,德国为34%,相对较低。不仅如此,在经济水平并非很高但印度尼西亚(51%)、波兰(50%)等国,对两种并行论的支持也过半,表明强调CSV的国家分布相当广泛。这些结果表明,优先社会责任的CSR认知与强调经济责任的CSR认知之间的传统争论已大大失去意义。
相反,在墨西哥(13%)、尼日利亚(16%)、俄罗斯(20%)、巴西(22%)、印度(22%)、加纳(23%)、肯尼亚(25%)等新兴开发中国家或新兴经济大国等后来者群体中,不将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视为排他性概念的舆论仅占少数。换言之,在这些国家,对大企业社会责任的看法仍然是社会责任优先论与经济责任优先论之间的竞争。然而,除印度(23%)外,大多数国家社会责任优先论占多数,表明规范性CSR论已成为普遍概念。特别是巴西(53%)、尼日利亚(46%)、墨西哥(46%)、肯尼亚(45%)、智利(45%)、俄罗斯(43%)等地,强调广泛社会和伦理责任的规范性CSR概念占据了多数舆论。
[图4] 大企业信任度与社会责任优先论(CSR)支持率(%):以OECD成员国身份为基准的比较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Q1t_b, Q6t)
在发达国家中,欧洲大陆国家(法国39%、西班牙36%、德国34%、希腊32%)的战略性态度(认为应并行两者)与传统的社会责任优先论大致相当。中国和韩国也从传统的社会责任优先论对经济责任优先论的争论格局,转变为社会-经济责任并行论与社会责任优先论之间舆论的激烈对抗。韩国的两种并行论支持率为36%,社会责任优先论支持率为35%;中国两种并行论支持率为36%,社会责任优先论支持率为41%,两者几乎相当。
总而言之,从围绕CSR的作用和范围的各国舆论分布来看,发展中经济体大多仍维持着“社会责任优先论”与“经济责任优先论”的传统CSR概念争论格局;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韩国、中国则呈现出CSV友好或战略性CSR概念与优先社会责任的规范性CSR论之间的竞争格局,由此可见国家群体间存在相当大的认知差异。
[图5] 大企业信任度与社会-经济责任并行论(CSV)支持率(%):以OECD成员国身份为基准的比较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Q1t_b, Q6t)
企业信任度高的国家偏好CSV,企业信任度低的发达国家偏好CSR
为了找出导致上述CSR作用和范围认知类型差异的因素,我们考察了企业信任度的影响。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与企业信任度之间的关系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呈现相反的模式,因此本文以OECD国家为标准,将其分为成员国和非成员国进行比较。[图4]显示了各国大企业信任度与支持社会责任优先论(规范性CSR)比例的散点图以及两变量之间的回归系数线。无论是否为OECD国家,总体而言,大企业信任度越高的国家,对传统的社会责任优先论的支持率越低。这反过来意味着,对大企业不信任度越高的国家,对社会责任优先论的支持率越高,这暗示CSR舆论可能是反企业情绪的产物。
相反,从[图5]中大企业信任度与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并行论支持率来看,大企业信任度越高的国家,CSV友好舆论越强。这意味着,如果说为了可持续的CSR,共享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的价值至关重要,那么首先必须消除对企业的不信任。反之,在不信任问题未能解决的情况下,从CSR向CSV的转变可能并非易事。
规制方法争论:自主型 对 政府规制型
关于CSR的第二个争论点与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方法有关。一直以来,围绕着基于企业自发认知转变的自主规制来推进CSR的“自主型”方法,以及即使通过政府规制或法律强制也要推进CSR的“规制型”方法展开了争论(Sethi 2003; Vogel 2008)。
在OECD成员国如澳大利亚(65%)、韩国(84%)、土耳其(67%),以及尼日利亚(76%)、中国(71%)、加纳(70%)、印度尼西亚(69%)、肯尼亚(67%)、秘鲁(64%)、智利(63%)等非洲、拉丁美洲、亚洲的新兴开发中国家,倾向于政府规制型CSR推进方法的舆论较强。相比之下,在OECD国家中,除上述三国外的英国(54%)、美国(45%)、德国(40%)、西班牙(39%)等市场经济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对CSR规制的舆论相对较低。
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对CSR的政府规制支持较弱
在OECD发达国家中,虽然对CSR规制的偏好存在分歧,但在非OECD开发中国家或后发经济体中,规制型方法形成了多数舆论。比较大企业信任度与CSR规制舆论的结果,与前面考察的CSR认知类型不同。
如图[图7]所示,在OECD国家和非OECD国家中,大企业信任度越低,对规范性、伦理性的社会责任优先论的支持舆论越高。然而,关于CSR规制,发达国家内部也存在差异。在OECD国家中,回归线下方(规制舆论较弱的国家)大多是西方发达国家,回归线上方(规制舆论相对较强的国家)则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韩国、土耳其、墨西哥等处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边界的OECD国家。在非OECD国家中,大企业信任度越高的国家,对CSR政府规制的赞成比例也越高。
[图6] 各国对政府加强CSR立法态度的比例(%)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 (Q8At_dt)
为了探究造成OECD国家内部差异的因素,我们以OECD国家群体和非OECD国家群体为单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国民收入)确认了CSR政府规制同意比例,结果如图[图8]所示。无论是OECD国家群体还是非OECD国家群体,国民收入越高的国家,越倾向于降低CSR政府规制的赞成比例。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CSR政府规制赞成比例呈反比关系。也就是说,在非OECD国家中,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反对CSR规制的舆论越高。
最显著的例外是韩国。韩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等水平(人均国民收入2万多美元),高于非OECD国家,但对政府CSR规制的支持比例却最高。韩国可能因为长期经历过政府主导的开发独裁,相比其他国家,对政府规制仍存有较友好的认知(李在烈 2011;洪基贤 2011)。特别是2010年地方选举后至2012年,随着福利和经济民主化议题在韩国全面展开以及各种企业丑闻的曝光,对大企业的不利舆论似乎转化为对规制的更强支持(CSR Monitor 2013-01期)。
[图7] 大企业信任度与CSR政府规制同意比例(%):以OECD成员国身份为基准的比较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 (Q8At_dt)
[图8] 经济发展水平与CSR政府规制同意比例(%):以OECD成员国身份为基准的比较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院·社会企业研究院 RADAR2013国际调查 (Q8At_dt)
综合来看,经济发展水平高、大企业信任度也高的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存在强调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共享的CSV友好舆论,并且在推进方式上倾向于自主而非规制。然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对企业的期望和信任度较高的经济体或开发中国家,其传统认知框架将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追求区分开来,而非从CSV的视角出发,并且在推进方式上偏好政府规制。
韩国作为典型的例外国家,虽然展现出接近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但对大企业的信任度却非常低。这种对企业的信任度低迷似乎影响了企业社会责任(CSR)监管舆论的上升。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韩国在对大企业表现出强烈不信任感这一点上区别于后发发展中国家,但在赞成CSR监管的立场上,其舆论分布却与这些发展中国家相似。此外,韩国虽然对大企业不信任感强烈,但对企业社会价值(CSV)及社会责任优先论的认同比例却几乎相当地高,这表明只要有一定程度的努力支撑,韩国就有充分的空间朝着实现可持续CSR的发达国家型模式迈进。
最重要的是,在OECD国家中,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信任度越高,越有利于强化有利于CSV的发达国家型舆论,而经济发展水平越高,CSR监管舆论则越弱化。因此,为了普及和确立发型CSR认知,似乎需要以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基础,恢复对企业的信任。
伦理型消费行为(ethical consumerism)
伦理型消费行为可以定义为消费者根据对企业CSR活动的自我评估,决定是否消费该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并试图影响他人消费行为的全部活动。伦理型消费行为也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形成,因此是决定企业CSR活动能否与财务业绩(Corporate Financial Performance, CFP)挂钩的因素之一(Orlitzky et al. 2003)。
因此,伦理型消费行为也是市场逻辑下迫使企业按照消费者期望行事的约束机制(discipline)。约束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履行社会和环境责任的机制主要包括:影响其产品消费的市场约束(market discipline)、政府的法律和行政监管(Sethi 2002; Vogel 2008)、NGO主导的社会压力(Guay et al. 2004)以及国际标准约束(Tencati et al. 2004)。
其中,最基本的约束机制可以称之为市场约束和政府监管方式。要使市场约束有效运作,消费者的评价必须对购买/抵制该企业产品的实际消费者行为产生强大影响,并对该企业声誉和形象的塑造产生巨大影响力。当市场中的奖惩机制(rewards-punishment)运作时,以在市场生存为首要目标的企 业将不得不自发地参与社会责任活动。
如前一章所述,发达国家对政府监管的CSR约束方式相对消极,而在发展中国家,则出现了强烈倾向于政府监管方式的舆论。反过来看,在西方发达国家,伦理型消费行为相对活跃,而发展中国家则可能伦理型消费行为较为薄弱。为确认实际情况是否如此,我们将从不同方面比较各国的伦理型消费行为水平。
谁主导伦理型消费者行为?
根据社会伦理标准进行的消费者行为,可以分为购买该公司产品或对其进行正面评价等积极消费行为(positive behavior),以及抵制购买该公司产品或对其进行负面评价等消极消费行为(negative behavior)。
首先,关于“过去一年中,您是否曾因认为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购买其产品或向他人推荐过?”这一询问积极消费行为经验的问题,回答“实际有过经验”的比例在发达国家内部也存在较大差异(图9左侧)。总体而言,非欧洲英美式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过半数的高回应率。相反,欧洲发达国家的积极消费行为水平较低。法国(36%)、希腊(35%)处于中间水平,德国为13%,西班牙13%,土耳其8%,墨西哥8%。
[图9] 各国伦理型消费行为:积极消费行为与消极消费行为(%)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所·社会企业研究所 RADAR2013 国际调查 (Q13At, Q_16At)
另一方面,在后发发展中国家,除尼日利亚(51%)、肯尼亚(33%)外,伦理型消费行为非常低迷。新兴经济体如印度(21%)、中国(14%)、俄罗斯(14%)、巴西(12%)也仅停留在10%-20%的水平,印度尼西亚和智利分别记录了8%和5%的回应率。
此外,关于“过去一年中,您是否曾因认为某企业未履行社会责任而抵制购买其产品或向他人批评过?”的消极消费行为经验的询问结果,虽然略低于积极消费行为,但总体上呈现相似的模式(图9右侧)。澳大利亚(46%)、英国(40%)、美国(38%)、加拿大(37%)、希腊(37%)、法国(33%)等英美式资本主义国家和部分欧洲OECD国家,抵制/批评经验相对较高。韩国也以29%的比例,在以CSR为标准的抵制/批评消费行为方面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在同为OECD国家的德国(15%)、西班牙(9%)、墨西哥(9%)、土耳其(8%)中,与积极消费行为的情况一样,消极消费行为的比例也非常低迷。然而,在新兴发展中国家中,与尼日利亚、肯尼亚等在积极消费行为方面表现出相对较高水平不同,消极层面的伦理型消费行为经验仅为10%中后段。
基于消费者行为的市场约束与政府监管的认知类型
作为强制企业CSR活动的机制,消费者行为的成熟度在各国之间存在差异,并且如前所述,对于政府监管的CSR约束方式也确认了存在各种认知偏差。正如预期的那样,发展中国家虽然伦理型消费行为不活跃,但政府监管舆论却强烈。OECD发达国家虽然伦理型消费行为水平高,且对政府监管相对排斥,但从绝对数值来看,包括韩国在内的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家,赞成政府监管方式的CSR约束舆论过半,而德国、西班牙等国家伦理型消费行为水平仅停留在发展中国家水平,确实存在不小的差异。
为更系统地分类各国关于CSR约束方式的舆论分布,我们将交叉分析CSR约束的基本方式——政府监管方式和伦理型消费行为约束方式,比较调查对象国家的认知类型。即,交叉分析CSR政府监管的赞否认知与伦理型消费行为的成熟度,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CSR政府监管舆论强,但伦理型消费行为弱;(2)CSR政府监管舆论强,且伦理型消费行为也强;(3)CSR政府监管舆论弱,且伦理型消费行为也弱;(4)CSR政府监管舆论弱,但伦理型消费行为强。其中(1)类型是政府监管型CSR约束方式,(4)类型是市场中心、消费者行为驱动的约束方式。(2)是政府和市场约束都强的双重约束类型,(3)是政府和市场约束都弱的类型,可能存在第三方约束(如社会协调机制)或根本不存在企业约束机制。
从[图10]可以看出,CSR约束方式的认知在各国群体间存在差异。首先,中国、印度尼西亚、印度、巴西、非洲等新兴国家,大多属于伦理型消费行为薄弱、CSR政府监管赞同度高的(1)类型(左上角圆形标记)。值得注意的是,在OECD国家中,市场自由主义相对不成熟的智利、墨西哥、土耳其等也包含在(1)类型中。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具有强烈自由市场经济(liberal market economy, LMEs)传统的国家,消费者行为强劲,但对CSR的政府监管赞成舆论相对较低,多属于(4)类型(右下角菱形标记)。如前所述,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的伦理型消费行为最为活跃,但同时对政府监管的CSR约束赞成比例也超过半数,这与美国、法国、希腊存在差异。另一方面,韩国和尼日利亚的伦理型消费行为水平相对不高,但对政府监管型CSR约束的赞成舆论非常高,接近(2)类型。相反,被归类为社会市场经济或协调市场经济(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y, CMEs)的德国,以及市场薄弱的俄罗斯、西班牙,则属于伦理型消费行为薄弱且对政府CSR监管持消极态度的(3)类型国家。
结果表明,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活跃的国家或后发发展中国家,在约束方式上似乎存在一定的社会共识。然而,在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尚未成熟或社会经济领域较大的国家,其认知偏差与英美式市场自由主义国家或后发发展中国家不同。
[图10] 基于伦理型消费行为与CSR政府监管赞同比例的CSR约束认知类型(%)
资料来源:GlobeScan·东亚研究所·社会企业研究所 RADAR2013 国际调查(Q13At, Q_16At)
结语:从标准化到CSR认知的多样性
以上,我们以GlobeScan·东亚研究所·社会企业研究所共同进行的国际调查的主要结果为中心,考察了世界各国的CSR认知类型。本报告的主要结果总结如下。
第一,关于作为CSR社会基础设施的大企业信任度,经济发达国家以及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经济增长率高的发展中国家,企业信任度普遍较高。相反,介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家,企业信任基础反而薄弱,呈现U型分布。
第二,围绕过去CSR概念的争论,即强调经济和法律责任的CSR与强调更高水平伦理和社会责任的规范性CSR之间的对决,主要在后发发展中国家持续存在,而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则转变为规范性CSR论与强调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相结合的CSV亲和型CSR论的争论。规范性CSR论主要在对企业不信任感强的国家得到支持,而CSV亲和型CSR论则在具有企业信任基础的国家获得较高支持。
第三,关于作为CSR推进方式的政府监管的认知,因经济发展水平和该国经济类型而存在显著差异。发展中国家虽然对大企业信任度高,但却高度支持政府对CSR进行监管;而OECD发达国家中,市场自由主义倾向强的国家,对政府CSR监管的负面认知则较强。然而,包括韩国在内的OECD国家中,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市场自由主义传统较弱的国家,则倾向于支持CSR政府监管。
第四,关于看待CSR政府监管与通过消费者伦理型消费行为进行市场约束的关系,确认了存在更广泛的认知偏差。特别是市场自由主义强的英美型国家,正如预期的那样,虽然对政府监管持否定态度,但伦理型消费行为相当活跃;而发展中国家则对政府监管持肯定态度,但伦理型消费行为却受抑制。然而,韩国和属于英美式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澳大利亚一样,属于政府监管同意度高且伦理型消费行为压力也不小的双重作用类型。相反,德国、俄罗斯、西班牙等国家,既否定政府监管,伦理型消费行为也不活跃。
这些结果具有以下重要启示。首先,我们应关注CSR相关主要议题的国际社会舆论并非趋同于某一特定方向,而是存在各种认知差异。在推进CSR的过程中,与其进行统一化的讨论,不如根据各国的认知特点,探索CSR的方向更为重要。这表明,将国际标准化(ISO 26000, GRI, Global Compact等)的讨论结果以统一化的方式应用于各国,反而可能成为阻碍CSR发展的障碍。
特别是韩国,作为介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后发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中等强国,其认知分布与两类阵营都不同。大企业信任度在23个国家中最低,在CSR监管方式上,对政府监管型 접근법的支持度最高,确认了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其监管型CSR认知较强。
基于以上讨论,为使韩国长期实现可持续CSR、基于发达国家模式的CSR阶段,首先需要的是,相较于规范性CSR论,CSV亲和型认知(共享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需要得到更广泛的扩散。为此,随着经济发展和成熟,扩大企业信任基础刻不容缓。当通过伦理型消费行为自主约束、调整CSR的基础得以形成,企业自发实践CSR时,企业信任度将倍增。韩国的CSV认知程度与规范性CSR论几乎相当,如果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的积极努力获得企业信任,那么可持续CSR、CSV的实现将成为可能。
当对企业的信任度足够时,国民会要求企业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实现社会价值,企业受此影响会寻求能够引领社会变革的商业机会。也就是说,通过实现企业与社会共生的CSR,可以促进社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这最终会提高企业信任度,形成CSV积极实现的良性循环体系。
本报告的主张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共同研究机构东亚研究所和社会企业研究所的官方立场无关。引用本报告数据时,请注明“GlobeScan·东亚研究所·社会企业研究所调查”。
*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