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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PR12 东北亚经济合作与韩国的FTA战略

分类
工作论文
发布日期
2006年1月1日
相关项目
国家安全小组

摘要



FTA政策并非仅仅是对外经济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首先与如何引导国家经济 선진화 战略的方向紧密相关。如果追求通过对外开放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来实现经济 선진화,那么积极的FTA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尽管会面临国内阻力,但必须具备能够缓和阻力的社会基础设施来克服。FTA政策也与国家的对外战略紧密相关。与哪个国家、在什么水平上、何时签署FTA,可能对国家对外战略及地区秩序的形成产生重大影响。因为FTA具有促进区域内成员国之间贸易与合作,同时歧视域外国家的效果。



在东亚地区,FTA等区域合作的追求也十分活跃。这是1997年金融危机后东亚地区发生的变化。在东亚国家同舟共济的共同体意识以及中国快速的增长和积极的努力下,区域合作正在加速。在由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和东北亚三国组成的ASEAN plus Three (APT)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区域内国家之间在双边层面或次区域层面,FTA签署等区域合作正在活跃展开。当然,在这些区域合作的竞争性追求背后,隐藏着各国为确保经济利益和扩大影响力而进行的尝试。特别是中国和日本在东亚地区影响力竞争,以及韩国与ASEAN为成为东亚区域合作网络的枢纽而付出的努力尤为突出。当然,美国为维持在东亚的影响力所扮演的角色也是重要的变量。东亚区域合作的具体形态将取决于各行为者这些努力如何相互作用。在这种国际形势下,韩国作为东北亚和东亚的中坚产业国家,如何选择并推进,将可能对韩国的未来和地区秩序的未来产生重大影响。



参与政府是韩国首次正式、系统地推进FTA政策的政府。在国民政府时期,虽然与智利的FTA谈判得以达成,并为与日本的FTA谈判奠定了基础,但FTA政策充其量只是对外经济政策中一个不太重要的部分。然而,进入参与政府时期,通过了韩․智利FTA的国会批准过程,FTA政策推进所需的基本框架得以完成。FTA路线图得以公布,并 마련되었다了推进FTA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其结果是,与新加坡、EFTA的FTA谈判得以达成,与日本、ASEAN、加拿大的谈判正在进行中。除此之外,还在与多个国家就FTA签署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从这个角度来看,参与政府的FTA政策在短时间内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果,可以这样评价。



然而,参与政府的FTA政策从更大的框架来看,也可能受到相当大的批评。首先是FTA政策的低效率。以巨额社会成本推进的FTA政策,仅限于与小规模开放经济体签署FTA,而且未能通过结构调整来提高国际竞争力,因此对开放的抵制预计将持续下去。其次是对外战略目标的冲突。参与政府将东北亚合作和建设韩国的东北亚经济中心作为施政目标。然而,考虑到韩国贸易的现实,我们的FTA政策只能在 범세계적 水平上推进。更何况,鉴于韩国外交政策中安保外交优先于经济外交的现实,FTA政策在国家政策的优先순위上不可避免地被排在后面。不切实际的东北亚经济中心施政目标正在阻碍FTA政策的积极推进。第三,FTA政策的非战略性 접근。考虑到FTA是经济外交和安保外交的重要手段,理应以更有效的方式来追求国家经济利益和安保利益。然而,参与政府在FTA推进的根本目标或方向上缺乏一致性,使得人们无法分辨其走向。例如,FTA推进的优先目标是东北亚合作、东亚合作,还是构建 범세계적 水平的网络,尚不明确。当然,这三个层面的合作可以同时追求。但战略优先순위的设定是必要的。



为了使韩国的FTA政策,乃至对外通商战略和国家发展战略能够有效且高效地推进,需要进行三项基本改进。第一,国民和政治势力之间必须就发展成为通商国家的基本方向形成共识。当然,要达成这种共识,需要形成关于如何分配开放带来的收益和损失的社会共识,并具备能够政策性实践的社会基础设施。第二,对外谈判的目标和应对措施必须支持这样的发展战略。为了使基本和抽象层面的共识在现实中具有约束力,个别谈判的目标和战略必须根据这样的共识来设定和追求。第三,必须设立能够有效执行通商国家发展战略的通商政策决定和执行机构。需要 마련되었다经济外交与安保外交的关系设定及其支持的法律和制度框架。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我们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和责任也随之增加。韩国不再是极度贫困的开发中国家。但我国也不是能够左右国际秩序的强国。与其设定理想化的对外政策目标,不如在变化的国际关系现实中,选择能够现实地最大化我国国家利益的政策目标更为可取。东北亚共同体或东北亚经济中心等目标不仅不切实际,而且会造成在现实中更重要的对外政策追求上浪费必要注意力和能力的结果。

作者

郑进永,庆熙大学教授

*本文为使用 AI 从韩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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