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国霸权的管控:中国崛起历史视角
EAI研究员项目工作论文系列第38期
作者
王元康是美国西密歇根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他拥有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曾是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国际安全研究员,以及布鲁金斯学会东北亚政策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王博士专攻国际关系、东亚安全以及中美关系。他的研究考察了国际关系理论与历史上的中国之间的联系。他著有《和谐与战争:儒家文化与中国权力政治》(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2011年),该书探讨了儒家文化对中国大战略、武力使用和战争目标的影响。王博士还在中国周边民族主义、台湾民主化过程中的民族动员以及美国在台湾海峡的延伸威慑等问题上发表过文章。
关于中国的崛起,已有大量论述,但很少有分析家从历史视角审视这一议题。短期分析固然重要,但缺乏纵向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学术界和政策界都需要对崛起大国对东亚的影响有长远的看法。在我们评估中国崛起对东亚及其他地区的影响时,能从过去学到什么?国际关系理论能提供指导吗?东亚历史为国际关系学者构建和检验理论提供了丰富但大多未被充分利用的实证数据。本文运用国际关系理论,考察了东亚地区最后一个霸权——清朝(1644-1912年)的经验,并借鉴研究获得的见解,以阐明当今中国广泛的国际行为。
核心问题是双重的:一个国家如何成为其所在地区的世界霸主?一旦成为主导者,霸权国家会采取何种战略来维持其在国际体系中的至高地位,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次等国家对其的抵抗?
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学界围绕均势理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现实主义者及其批评者争论均势是否普遍形成,以及是否会形成针对当前霸权美国(the hegemon)的平衡联盟。一些人认为,由于国家倾向于平衡力量,美国的“单极时刻”将因其权力的优势而短暂;另一些人则认为,由于平衡机制薄弱,美国的霸权地位将是持久的。一个重要但常常被忽视的问题是,霸权国家如何维持并延长其在体系中的领先地位。对均势的关注固然重要,但只讲述了一半的故事;它忽略了国家如何追求权力并维持主导地位。古典现实主义者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认为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进攻性现实主义者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认为“最大化相对权力”是国家的主要行为。一个寻求主导的国家可以操纵以扩大其权力,同时阻止反平衡联盟的形成。与抵抗战略相比,主导战略在国际关系文献中受到的关注甚少。这很不理想,因为主导与抵抗一样,是国际政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国际关系理论不仅应分析国家抵抗和平衡力量的决定,还应探讨国家如何成为主导者并维持霸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了清朝的大部分领土。清朝满族人从中国东北的一个小地区崛起,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征服王朝”。清朝的领土范围是其前朝明朝的两倍多。清朝征服了广阔的疆域,成为地区霸主。它建立了一个等级分明的朝贡体系来管理其对外关系。对于外国政权而言,与清朝的互动遵循朝贡的“游戏规则”。清朝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包括满族、汉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清朝在中国享有两百年的东亚霸权,周边小国对其力量俯首称臣。直到1839年的鸦片战争,清朝的实力才受到实质性挑战。
下一节将提出一个霸权管理理论。我认为,霸权国会扩大其在海外的政治利益,并为该体系建立规则。然后,我将考察满洲的建国过程、征服中国、巩固征服以及向西扩张。在成为亚洲地区霸主后,清朝军队向西进军,征服了中内亚的广阔疆域,使明朝中国的规模翻了一番。为了规定适当行为的界限,清朝采用了朝贡规则来管理亚洲各国之间的外交互动。最后,我将讨论这项研究对理解当今中国崛起的影响。
霸权管理理论
“霸权”一词有不同且混乱的用法。有些人将其与“帝国”互换使用,有些人认为它是一种合法权威的形式,还有些人则认为霸权是道德上应受谴责的。在本文中,我采用对“霸权”的狭义定义,并将其与“帝国”区分开来。霸权依赖于物质力量。一个国家要成为霸权国,其军事力量必须超过体系中的其他政治行为体。约翰·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将霸权定义为统治该体系并享有如此巨大的军事优势,以至于“没有其他国家拥有与之抗衡的军事能力”。除了霸权国之外,体系中没有其他大国。除了军事优势外,霸权还涉及拥有经济资源的优势,如原材料、资本、市场准入和生产能力。这些经济资源是支持霸权国军事能力所必需的。拥有优势力量并不意味着霸权国总能获得其偏好的结果,但这确实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对物质能力的强调并不排除霸权的社会层面,如权威、合法性、地位或声望。这些社会方面并非凭空存在;它们通常源于政治单位之间互动所依据的权力关系。物质资源是霸权国行使权威、享有声望或产生合法性的必要条件。与非物质因素相比,物质力量在产生期望结果方面具有更大的因果权重。
霸权应与帝国区分开来。霸权是指拥有对他人压倒性的力量优势。霸权国的军事力量和财富必须“强于所有作为反平衡联盟成员的二等强国”。另一方面,帝国是指政治控制关系。它是一个政治行为体对其下属行为体行使的统治,以规范其外部和内部行为。一个国家可以拥有帝国,而自身并非霸权国。例如,英国在19世纪拥有海外帝国,但其陆地力量和世界GDP份额远非霸权。联合王国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正式帝国,覆盖了世界近四分之一的陆地面积,同时通过当地统治者间接统治了亚洲和非洲的部分地区。然而,它“从未真正成为霸权国”。相比之下,美国是西半球的地区霸权国,但其直接的帝国影响力要小得多,仅覆盖世界十四个附属地,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千分之五。霸权国可以拥有一个小型的正式帝国,或者根本没有帝国,但它仍然可以在体系中施加重大的政治影响。霸权比帝国需要更多的物质能力。与帝国相比,地区霸权的实现更加困难,但仍然是可能的。近期地区霸权的例子包括南亚的莫卧儿王朝(1556-1707年)、亚洲的清朝(1683-1839年)以及西半球的美国(1900年至今)……(续)
*本文为使用 AI 从英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