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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中国和日本传统家庭与当代商业组织的比较研究

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08年5月29日

EAI研究员项目工作论文系列第14号

摘要

尽管中国、日本和韩国在广义儒家文化传统上有着共同之处,而这与西方传统大相径庭,但自19世纪中叶东西方接触以来,这三个国家在20世纪经历了不同的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工业化道路,并取得了不同的成果。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这些国家的道路开始趋同。随着中国放弃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回归更侧重市场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并日益汲取中国自身的传统和资源而非外来意识形态的灵感,因此,批判性地审视这三个国家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变得更加迫切。本文试图分析那些被认为对当代商业组织的实际运作具有持续影响的因素。作为一项关于这些国家制度模板的比较研究的初步部分,本文将专门聚焦于中国、韩国和日本的传统家庭结构,并以“制度模板”为概念。

作者

李弘泳教授本科毕业于韩国延世大学,博士毕业于芝加哥大学。他的研究领域包括中国和韩国的国内政治,以及东亚的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他著有《中国文化大革命政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1978年)和《从革命干部到社会主义中国的技术官僚》(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1991年),并编辑了《朝鲜半岛变革前景》(东亚研究所,1994年);《变化中的国际秩序中的韩国选择》(东亚研究所,1993年);《韩国的政治权威与经济交换》(Oruem出版社,1993年)。他教授东亚政治与政治经济以及国际关系课程,目前正在撰写一本关于“中国、日本和韩国制度模板比较研究”的书。

本文提交给由纽约亨利·卢斯基金会资助的“EAI和平、治理与发展东亚研究员项目”。所有论文仅通过在线数据库提供。


从比较的视角来看,东亚政治经济学的一个谜题是,尽管中国、日本和韩国拥有相似的文化遗产,并且面临着作为后发工业化国家的相似挑战,但它们的经济制度为何彼此之间组织和运作方式不同?同样,为什么一个特定社会内的不同组织和机构在执行不同任务时表现出一定的同构关系,尽管在不同国家执行相似任务的经济制度的组织方式却不同?

这个问题通常会导致接受制度性方法的首要前提——即任何经济组织——包括一家企业——都“嵌入”在一个特定国家的更广泛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中。1换言之,尽管商业组织可能是为执行特定任务而创建的,这些任务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必须执行,但它们嵌入在制度化关系网络中并直接受到其影响,而这些网络在每个社会中都不同。2一些学者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的含义,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与非经济制度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的同构是任何成功的经济表现的先决条件。“亚洲经济之所以表现良好,是因为它们创造了具有竞争优势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实践。日本、韩国和台湾各自采取了适合其社会安排——其文化、其组织和管理事务的传统方式以及其政府结构——的商业战略。”3换言之,东亚各国特有的因素对其经济表现负责。

由于这种制度上的同构和嵌入性,一个制度将以路径依赖的方式演变,塑造为明确目标而创建的新制度和组织。在给定国家内,使各种制度彼此同构的因素被概念化为“模板”。换言之,不是制度本身,而是制度模板定义了代理人在创建新的制度类型时可以选择的范围,无论是涉及国家还是商业,或是两者之间的关系。这种路径依赖意味着代理人在塑造新制度和组织时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但仅限于代理人熟悉的现有制度模板的范围内。这些考虑因素也影响了在创建新组织时所做的选择,而这些选择无疑反过来会修改制度模板……(续完)

*本文为使用 AI 从英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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