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制度在专制政体中的作用:分析视角与中国共产党案例研究
EAI研究员项目工作论文系列 第42期
作者
Patrick Koellner是德国全球与区域研究学会(GIGA)亚洲研究所所长,同时也是汉堡大学政治学教授。
邮箱:patrick.koellner@giga-hamburg.de。网址:http://staff.en.giga-hamburg.de/koellner
摘要
对政治统治体系的形态和运作的分析需要处理非正式制度,这些制度与正式制度并存,并以各种方式与之相关。本文首先讨论了此类制度研究的一些分析基础。然后,我提出,关注政治体制——即塑造和反映政治权力获取与行使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构成——对于分析专制政体的形态和运作可能特别有用。最后,我运用这种对政治体制的关注来研究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更迭过程,该过程的特点是制度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互补和替代的关系。
引言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治学不仅要研究正式制度,还要研究非正式制度,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对非正式制度的兴趣显著增长并非偶然。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以及其他地区性发展所带来的广泛政治、经济和社会转型进程,不仅为相关观察开辟了新机遇,也凸显了非正式制度在这些进程及其他背景下的实证重要性。
结合近期对专制政体中政党、选举和议会等正式实体研究的见解,对非正式制度的分析有望在理解和解释威权政治统治体系的形态和运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此背景下,本文旨在实现两个目标。首先,我想阐述非正式制度在威权及其他政治统治体系中的重要性。作为引言,我将简要讨论研究政治中的非正式因素为何重要。之后,我将介绍非正式制度研究的一些概念和更广泛的分析基础。其次,我将展示对政治体制的关注如何指导对威权及其他政治统治体系形态和运作的制度化分析。然后,我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为例,特别是以该国执政党——中国共产党(CCP)高层的政治继承问题为例,来说明这种对政治体制的关注。在最后的简短章节中,我将总结本文的要点。
政治中的非正式制度
根据哈罗德·拉斯韦尔的观点,政治的核心问题是:“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获得什么?”政治物品(包括政治职位)的权威性分配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在自由民主国家,正式制度在此背景下至关重要。它们以透明且可执行的方式界定了主要政治行为者的责任范围、职责和权力(及其限制),以及政治审议和决策的程序。
遵循对制度的广泛理解,此类正式制度由规则、规范和协议组成——无论它们是(i)固定在法律、组织章程、条约和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中的,还是(ii)以习惯法(包括部落法、氏族法和其他土著法)形式存在的。另一种达成政治结果的方式是建立并随后使用非正式的(即非法律框架但并非不合法)主体间共享的关系结构、行为和程序模式,这些模式通常只有相关“内部人士”才知道。当这些结构和模式不是任意或随机使用的,而是基于规则、规范和协议时,我们就面临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并非相互排斥。在实践中,这两种类型的制度都被使用,并且常常在不同类型的政治统治体系中结合使用。即使是稳固的民主国家,在经历了无数次自由公正的选举和和平的权力交接后,在其更为人熟知的正式制度之外,也存在各种非正式制度。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强度或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的稳定性和执行力,而这又取决于政治行为者对这些制度的重视程度。
政治精英和其他政治行为者对使用、维护和扩展或多或少制度化的非正式关系结构以及行为和程序模式的基本兴趣,可以用理性来解释。非正式关系和实践为正式制度之外的行动提供了回旋余地,而正式制度可能非常僵化,并且通常需要高昂的交易成本。正式制度还可能涉及问责制和透明度方面的义务,并非所有政治行为者都乐于遵守。使用非正式关系结构可以增加统治精英超越和补充现有正式制度的控制和指导能力。因此,这些制度可以帮助积累和维持权力。政治行为者使用的非正式关系结构以及行为和程序模式的目的和种类会受到特定系统政治背景的影响。例如,在专制“掠夺性国家”,国家资源被统治精英掠夺,通过使用非正式关系系统和实践可以最大化物质利益。同样,在法治缺失(或仅有雏形)的情况下——正如在专制和一些混合政治体系中所见——统治者在使用明显非法的非正式制度(如腐败)时不必担心受到制裁。
在下一节中,我将探讨非正式制度研究的一些基本分析基础,这些基础也与专制政体中此类制度的分析相关。在此背景下,我还将探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可能的关系……(续完)
*本文为使用 AI 从英语原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或语感可能存在偏差。